美有苹果(ios app开发),韩有三星,为何欧洲品牌尚未出现?

随着诺基亚手机业务被微软收购,最后一个广为人知的欧洲手机品牌也落下帷幕,成为了美国品牌。根据最新调查显示,即使是在欧洲本土市场上,苹果和三星也占据了过半的市场份额,甚至来自中国的品牌都攻城略地,拿下超过10%的市场份额。尤其是在高端手机市场上,如果想要选择一款品牌性能都不错的手机,只有苹果和三星可以选择,至于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则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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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那个最辉煌的年代,欧洲一度有诺基亚、爱立信、阿尔卡特、飞利浦、西门子等品牌,它们如今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还想要选择来自欧洲的品牌,已经成为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了。

为什么在这个百花齐放的年代,欧洲品牌反而沉默?

败下标准之争

尽管移动电话最早是在美国被发明出来,但第一次的统一标准制定,则是来自于欧洲。早在1982年,欧洲标准电信协会就成立了特别小组,1991年开通第一个GSM系统,至今GSM依然是应用最广泛的移动电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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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M标准的建立,离不开各国政府的支持,但更重要的还是来自于工程师、技术人员在幕后默默的努力,研发成果汇入欧洲各公司,成为了当时手机研发的基础。在这些通讯基础上生产并制造的手机,成为了当年销售的主力军,不少品牌也因此声名鹊起,开始信心勃勃的向世界进发。

但进入3G年代后,无论是WCDMA还是CDMA2000,甚至带有中国特色的TDS-CDMA,都有大量核心专利来自于高通,欧洲想要回避几乎不可能。即使是当时如日中天的诺基亚,也极少有支持CDMA的机器。俗话说“三流企业卖产品、二流企业卖品牌、一流企业卖标准”,在标准制订之争中落入下风的欧洲,到了3G年代则开始节节败退。

研发周期偏长

iPhone一年一更新,让众多品牌产生了危机感,三星甚至一年两旗舰。这并不是偶然,而是正在演化和发生的事实,手机逐渐从耐用消费品转化为快速消费品,很多人手机一年一换,甚至几个月一换也不稀奇。

在欧洲,人们往往不会因为所谓的“性价比”去购买牺牲某些方面性能或是用户体验的机器,他们更倾向于选择功能稳定、系统完成度更高、品质有所保证的成熟机型,这种上至企业下至消费者对于品质的追求,正是欧洲品牌往往能制造出保时捷等传世产品的原因。

对原材料的严格筛选,对整机质量的把控,对设计工艺的考究,对出厂的严格,都是欧洲品质的一部分。品质并不是“发烧”,而是一个整体,一个从设计到制造的整体。这些品质都写在欧洲厂商的基因中,然而这种基因带来的问题就是研发周期被拉长,手机功能快速更迭的那几年里,手机新功能层出不穷,由于厂商对品质的重视,尽管许多功能更早更好地在欧洲的实验室里被研发出来,却由于不够完美,未达到厂商自身设定的标准而延迟出厂。

有些品牌靠着不那么成熟的技术和强大的营销博得了市场,工业技术遥遥领先的欧洲,却因此仍未有品牌重新崛起。

市场需要高品质

但在手机市场上,仍然需要苹果和三星以外的高端机的选择,手机不仅是快速消费品,也是日常生活用品,我们离不开手机,我们也需要更好的手机。

十几年前被市场抛弃的精工细作,现在却又被市场欢迎;手机在性能上恶补几年课程后,终于在制程无力大突破下开始停滞。两年前发布的高通骁龙800,到现在,小修小补后依然是顶级处理器;一年多以前索尼的IMX214发布感光原件,到现在依然是拍照手机首选;塑料机身被高端机器抛弃,改为加工难度更高,废品率也更高的金属机身。在性能发展到现在,绝大部分手机都可以满足日常用机需求时,消费者也开始关注机身的材质、细节,而不仅仅是品牌和外形。

而这些,也正好是欧洲品牌所擅长的,将手机制成工艺品,用精雕细琢,满足自己对品质的追求,也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日益挑剔。在欧洲,各厂商都放下手机制造已久,想要重启也并非易事,不仅如此,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手机生产品质。这些都需要更为完整、完善的工业加工体系。现在的手机加工早已今非昔比,各厂商都希望在制造工艺上更上一层楼,制造出更完美的手机。德国提出的工业4.0代表了未来工业化的趋势,德国工业也能代表制造业中顶级技术。手机是目前普通人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也是科技含量最高的产品。如果将德国品质和手机结合,也许在高端市场上,我们就能多一份安心,多一个选择。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时候能有德国品质的手机回归市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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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网络电视节目新规征求意见稿

  6月11日消息,国务院法制办昨天就《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单位的设立、网络广播电视服务规范以及相关法律责任都有详细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称,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应配备专业节目审查人员,否则将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征求意见稿指出,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播出的节目不得含有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恐怖、吸毒,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的内容,违规将处3万元以下罚款。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擅自从事网络广播电视服务的,由县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下国务院关于《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全文: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秩序,促进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从业机构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内容服务、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以下简称网络广播电视服务),是指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含有线、无线网络)、局域网络及利用互联网架设虚拟专网为传输通道,以电视机、手机(含各类手持电子设备)等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从事向公众定向提供广播电视服务的活动,包括IP电视(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等。

第四条 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网络广播电视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广播电视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单位是重要的网络文化建设力量,承担建设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和维护网络文化信息安全的责任,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行业自律,提供优质可靠服务。

第六条 发展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正确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不断体现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文化,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提供更多更好的网络广播电视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鼓励公众监督网络广播电视服务。

第二章 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单位的设立

第七条 从事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未按照本办法取得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网络广播电视服务。

网络广播电视服务业务指导目录由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制定。

第八条 申请从事网络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经营场所、资金和相关资源;

(四)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六)符合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确定的网络广播电视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申请从事IP电视(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的,应当是经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中央新闻单位。申请从事IP电视(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的,还应当具备2000小时以上的节目内容储备,同时应有30人以上的专业节目编审人员。

申请从事IP电视(IPTV)、手机电视和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服务的,应当是经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申请从事IP电视(IPTV)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的,应当是有合法基础网络运营资质的单位,有一定规模的公共信息基础网络设施资源,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第十条 申请从事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应当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向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中央直属单位可直接向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审批;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初审意见之日起4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时间为20日。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许可证》应当载明网络广播电视服务的业务类别、服务内容、传输网络、覆盖范围等事项。

《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网络广播电视服务的,应于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持符合本办法第七、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续办手续。

第十一条 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单位变更股东、股权结构以及有上市等重大融资行为或有重大资产变动的,应当在变更前按本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单位的单位名称、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依法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单位变更《许可证》载明的业务类别、服务内容、传输网络、覆盖范围等业务项目以及采用合资、合作模式开展业务的,应事先按本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单位应当在取得《许可证》90日内提供服务。未按期提供服务的,其《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如因特殊原因,延期或中止提供服务的,应经原发证机关同意。申请终止服务的,应提前60日向原发证机关申报,其《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连续停止业务超过60日的,由原发证机关按终止业务处理,其《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第三章 网络广播电视服务规范

第十四条 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网络广播电视服务。

第十五条 经批准从事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的单位,负责建设和运营内容服务平台,组织、编辑节目并通过集成播控平台向用户提供节目。

第十六条 经批准从事网络广播电视集成播控服务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包括节目的统一集成和播出监控,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版权等管理。

第十七条 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单位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网络广播电视集成播控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播控管理制度,采取技术安全管控措施,配备专业安全播控管理人员,按照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集成、播控广播电视节目。不得拒绝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的节目信号接入请求,不得擅自插播、截留、变更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播出的节目信号。

第十八条 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应当选择依法取得网络广播电视集成播控服务许可的单位提供接入服务。

网络广播电视集成播控服务单位在提供接入服务前,应当查验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的许可证。

网络广播电视传输分发服务单位在为集成播控平台提供传输分发服务前,应当查验网络广播电视集成播控服务单位的许可证。

第十九条 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和集成播控服务单位应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批准的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编号。

第二十条 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单位应当按照广播影视管理规定和相关标准实行规范对接,并为对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第二十一条 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播出的节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或者破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实施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违背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宗教极端主义和邪教、迷信,歧视、侮辱宗教信仰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恐怖、吸毒,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类节目和其它节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管理规定。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播出的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应当是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的新闻节目。

第二十三条 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播出的节目应当经过网络广播电视集成播控服务单位设立的集成播控平台统一集成后提供给用户。

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单位不得转播非法的广播电视节目,不得链接、聚合、集成未取得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许可的单位开办的节目。

第二十四条 网络广播电视集成播控服务单位负责对内容服务单位播出的节目进行监控,发现接入集成播控平台的节目含有违反本办法的内容时,应立即切断节目源,并报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第二十五条 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负责审查其提供的节目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并进行播前审查。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节目审查、安全播出等节目内容管理制度,配备专业节目审查人员。所播出节目的名称、内容概要、播出时间、时长、来源等信息,应至少保留60日,主管部门依法查询时应当主动予以配合。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对含有违反本办法的节目,应立即删除并保存有关记录,履行报告义务,落实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的管理要求。

第二十六条 网络广播电视传输分发服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管理规定,保障网络传输安全。不得擅自插播、截留、变更集成播控平台发出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和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版权等控制信号。

第二十七条 用于网络广播电视服务的技术系统和终端产品,应符合广播影视有关标准和要求。任何单位不得向未取得网络广播电视服务许可的单位提供相关的服务器托管、网络传输、软硬件技术支持、代收费等服务。

第二十八条 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应设立健全网络广播电视节目监管系统,建立公众监督举报制度,加强对网络广播电视服务的监督管理。

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等单位应当为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设立的网络广播电视节目监控系统提供必要的信号接入条件。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擅自从事网络广播电视服务的,由县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播出节目的内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播出节目的来源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未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网络广播电视服务的,由县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选择未取得网络广播电视集成播控许可的单位提供集成播控服务的或未经过合法设立的集成播控平台统一集成后直接提供给用户的;

(二)网络广播电视集成播控服务单位拒绝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的节目信号接入请求或擅自插播、截留、变更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播出的节目信号的;

(三)网络广播电视传输分发服务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管理规定的,或擅自插播、截留、变更网络广播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发出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和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版权等控制信号的;

(四)网络广播电视集成播控服务单位在为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提供接入服务前,未履行许可证查验义务的;

(五)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单位未按照广播影视管理规定和相关标准实行规范对接或未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的;

(六)网络广播电视传输分发服务单位在为集成播控平台提供传输分发服务前,未查验网络广播电视集成播控服务单位的许可证的。

第三十三条 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可对其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予以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一)变更股东、股权结构以及有上市等重大融资行为或有重大资产变动,未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

(二)变更《许可证》载明的业务类别、服务内容、传输网络、覆盖范围等业务项目以及采用合资、合作模式开展业务,未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

(三)未按本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播控、节目审查、安全播出、安全传输等管理制度,未配备专业安全管理和节目审查人员的;

(四)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和集成播控服务单位未在播出界面显著位置标注播出标识、名称、《许可证》编号的;

(五)网络广播电视内容服务单位发现含有违反本办法的节目未及时删除或未保留节目播出信息或未主动配合主管部门查询以及履行报告义务的;

(六)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单位发现接入集成播控平台的节目含有违反本办法的内容时未及时切断节目源或未报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七)用于网络广播电视服务的技术系统和终端产品不符合广播影视有关标准和要求的;

(八)未向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设立的网络广播电视节目监控系统提供必要的信号接入条件的;

(九)网络广播电视服务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三次出现违规行为的;

(十)拒绝、阻挠、拖延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十一)以虚假证明、文件等手段骗取《许可证》的。

有本条第(十一)项行为的,发证机关应撤销其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要依法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2004年6月15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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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O开发] 外卖平台疯狂补贴背后的四种盈利逻辑

[ O2O研究 ] 外卖平台疯狂补贴背后的四种盈利逻辑

说起来,出行领域应该是o2o风口中最先飞起来的猪,各种补贴大战之后,亿万用户获得实惠的同时,出行公司也培养了亿万级的用户,只是各种撕逼之后,快滴的合并让一切戛然而止,然后接棒继续补贴撕逼的就是外卖了,直到今天还没有停的意思。

[O2O开发] 外卖平台疯狂补贴背后的四种盈利逻辑

其实说来也怪,通过手机打车可能真的需要培养用户,而外卖本来就是手机打电话订餐的,换成网络订餐而已,真需要那么砸钱培养用户么?至少不用那么破费吧,个中缘由,怕只有平台们自己清楚了。只是幸福了那么多用户,哪一天补贴停止了,我们会不会像用打车软件那样,感到失落,然后又站到街边,挥手打车?

外卖平台疯狂补贴,除了圈用户以外,一个简单粗暴的理由就是想拖死对手,最后剩一家才好呢,独享垄断红利,笔者觉得,这又是平台的一厢情愿了。外卖和打车毕竟不同,供应商一个是B端性质—餐厅,一个是C端性质—个人司机,打车是行车效率的提升,而外卖则不光是效率提升的问题。

那么外卖平台如此夸张的用户补贴运动,他们真的想好怎么赚赚钱了么?张旭豪说,谁先考虑赚钱谁就输了,问题是,你可以先不挣钱,但你设想的那些盈利模式,真的那么靠谱么?

据笔者观察,现有外卖平台平台盈利模式无外乎四种:平台使用费;流量分发费用,如排名、广告、交易佣金、大数据等增值服务;物流配送费用;食材或餐厅耗材供应链。笔者以为,这四种盈利模式都有待市场验证。

盈利模式一:平台使用收费

目前,平台为了做大市场,B端资源全部免费,还给出大量订单补贴。未来若是向这些商家收取平台使用费,还是取决于商家对于自家外卖市场怎么看。目前有补贴,用户愿意点单,而商家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也忙的过来,那么OK,商家可以向平台交租。反过来呢,补贴停止了,商家要增加额外的租金成本,后面还要交流量费,这些成本势必要转嫁到餐品身上,用户肯定不乐意,用户意愿降低了,平台的价值也就不在了。最终的结果是,用户再次拿起商家外卖单上的电话,电话订外卖,高级一点的,通过微信公众号订餐。多年积累的用户和B端会慢慢流失掉。

不排除,餐厅愿意为ERP系统花钱,这是餐厅运营系统的线上化,包括采购、库存、销售、财务等等,但你只是做外卖平台的,我的生意重点是到店消费,若只是一个引流平台,免费可用,花钱免谈。

盈利模式二:流量分发收费

很重要的一点,外卖客单价均不高,本身就是低毛利产品,想向商家收费本身就有逻辑上的矛盾。不像淘宝,没有时空界限,投入产出比是正向的。外卖的时空属性极强,既有区域的要求,更有时间的限制。商家多接单就意味着成本驱动,而这部分成本因为订单的不稳定而沉没掉。举个例子,一家餐厅外卖单量峰值大多在百单左右,现有的厨师传菜员送送足够。一旦我交了平台费用、刷榜费用就要雇佣更多的配送人员,意味着人力成本上升。而今天下雨可能单多,明天凉快可能单少,那么人力就会闲置,当然这还不包含厨房人力的增加。商家就会算账,我增加2万元做外卖,最终也多挣了2万块,投入产出比低效,几乎白忙。所以对于一般餐厅而言,堂食为主,外卖是补充,盘活闲置即可,最后又回到电话订餐上。平台到后来,可能鸡肋,也可能一地鸡毛。

盈利模式三:物流配送收费

至于从物流配送上盈利,我看也难。暂不说社会化物流(饿了么的蜂鸟等)靠不靠谱,自建的物流都未必赚钱。目前的外卖都属于盒饭级别,用户的价格敏感性极强,多收1块钱都可能挤掉一大部分用户。那么好,做高端产品,客单价几百的那种,配送费收十几二十块,够多了吧。但这自然又是小众的市场,单量起不来,谁又愿意送呢?本来就是辛苦钱,想想还是算了。所以,平台想靠物流赚钱,怕也只是一厢情愿而已。

盈利模式四:食材或餐厅耗材供应链

食材或餐厅耗材供应链,大规模集采,降低供应价格,赚取链条差价,顺着想想,应该是OK的,毕竟食材的周转效率不高是公认的,多级成本叠加也是公认的,手握大量B端资源的平台做这门生意也是水到渠成的。但我们仔细推敲一下,先看看现在的店家食材供应链,规模小一点的,都是附近菜市场摊位C2C地送菜上门,比零售菜品低30-50%左右。大一点的品牌商家都有自己的生鲜供应链,B2B直送,采购价最多能比零售价低60%左右。这些供应链具有极强的本地属性,一贯一网打尽的平台要介入这门生意那得多么庞大的系统啊,从上游到直送,全国区域那么多、那么大,个人直呼受不了,成本都扛不住,你能更低?最关键的关键:你也不是干这个的。所以啊,食材供应链有空间,但外卖平台想靠它赚钱,只怕也只能呵呵了。

所以,现在有一些外卖区域平台给品牌商家做引流,做高客单价配送,做深下来,通过物流、通过产品差价,赚钱还是靠谱的(到家美食会)。还有一些开发商专门为餐厅做ERP软硬件开发,这也是靠谱的,因为这是餐厅的基础设施,花钱是理所当然的,至少餐厅是这么认为的(客如云)。还有些外卖第三方以外卖为入口,接入其他品类,如跑腿等,赚钱也是可期的(如点我吧)。以上种种,都是从费用支付方的的角度在打造自己的盈利模式,你光说我用户多,早晚都能赚钱,但我作为一个小店,百万千万级的流量与我又有何用?即便有用,这生意我也接不了了啊。

还是那句话,外卖也好,O2O也罢,都是本地属性极强的生意,想赚谁的钱,就得从他的角度出发,考虑并解决问题,不然到最后,没有淘宝,只有一地鸡毛。

一站式O2O APP开发

财政部肯定互联网彩票:有助于打击私彩

 如下为全文:

近年来,手机互联网信息深入的影响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利用手机互联网销售彩票是拓阔和丰富彩票销售渠道,扩大彩民队伍,完善彩票结构,降低彩票发行成本,打击私彩的重要手段。

 一、拓阔和丰富彩票销售渠道,完善彩票结构

目前福利和体育彩票中心销售彩票共计两类分现场纸质彩票和非现场电子彩票。其中现场纸质彩票占销售中心每年的销量10%-13%,非现场电子彩票占87%-90%。根据数据比例可以看出销售中心销量主要是非现场电子彩票电子主要。各家彩票中心使出浑身解数,想尽一切办法,挖掘一切潜力,通过创新各种玩法,多种宣传,从而扩大彩票销售渠道。但是根据目前的彩票销售实际状况,传统的销售渠道已经饱和,没有潜力可挖掘了,手机互联网以快捷,便利,高效闻名,如果彩票销售能搭上手机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这一班快车,将给彩票销售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二、降低彩票发行成本,扩大彩民队伍

彩票中心根据市场调查发现,目前彩民主要是去固定的彩票网点进行购买彩票,根据当地政府市政的要求,销售网点必须进入固定的房屋进行,销售网点的主要成本是门店的房屋租金,随着物价的上涨,门店的租金逐年的翻翻,销售量差的网点基本处于亏损状态。通过市场调查了解到,现在销售网点由于房屋租金的问题,基本上选择条件差,面积小的铺面门店,在销售网点中闲杂人员较多,环境条件差,房屋里乌烟瘴气。高端人士和妇女同志基本上是敬而远之,这也丢失了一大部分的彩民和销量。通过互联网销售彩票使这些问题迎刃而解,降低彩票发行成本,扩大彩民队伍。

 三、严厉的打击私彩行为

目前在部分地区私彩行为十分猖獗,私彩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彩票市场,促使国家丧失了重要的彩票公益金财政收入,而且也无法保证彩民正常的兑奖行为,从中产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纠纷比比皆是,给社会带来了非常恶劣的后果。现在私彩主要是利用手机互联网技术进行销售私彩和资金结算,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稳定性。对这种违法行为,宣传是重点,疏通是关键,防堵是手段。通过大力的宣传,让彩民充分认识到的私彩对人对己的危害性,运用法律的手段,警方的重拳打击下,让私彩没有藏身之地。国家的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应针对私彩销售创新更多彩票玩法,适当的提高返奖比例,采用手机互联网销售技术,大力挤压私彩存在的空间。

彩票的发行对国家体育和福利事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各地体育场馆健身器材设施的建设、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和帮助孤老残幼等都离不开彩票公益金的财力保障和支持。现在是手机互联网信息时代,它快速的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深刻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变革。彩票利用手机互联网技术发行已经是大势所趋了,只有在严格的制度管理下,规范的程序操作下,有效的监督管理下,彩票利用手机互联网技术发行才能蓬勃健康快速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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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2O开发] 你真的了解O2O了吗?

[ O2O研究 ] 你真的了解O2O了吗?

o2o是基于商业与互联网的产物,从经济发展来讲,它们的联姻是最恰当的必然。本文作者将全面分析O2O的本质、O2O出现的必要条件、O2O模式三个基本特点、O2O面临两大难题等。

[O2O开发] 你真的了解O2O了吗?

1.  O2O的本质

O2O本质是通过互联网信息优势分享富余资源和改善非理性溢价,实现消费者剩余价值和生产者剩余价值的最大化。

传统商业由于信息不对称和资源分布不均,造成可替代性的伪需求。O2O是基于互联网信息上的“虫洞”效应,对接终端消费者,延伸服务链,通过改善非理性溢价和对富余资源的再配置,形成强需求的商业模式。 

2. O2O出现的必要条件

1)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中国拥有6.3亿互联网用户,其中包括5.27亿通过移动端上网的用户。根据中国政府的统计数据,到2015年,中国互联网用户可能会达到8.5亿人,同时实时在线处理、地理信息和移动支付等技术都逐步成熟,为O2O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和发展的动力。

2)生产力提升与产能饱和。目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大,很多行业出现产品过剩的现象;其次是生产力有了很大提升,需求远远跟不上供求,导致产能过剩。在产能不够的时期,商品会不分渠道价格走高,但产能饱和后企业收益开始下降,传统商业模式冗余亢长,很难为企业解决这方面问题。O2O的出现,简化渠道链,将信息最大化,借助互联网的快速、低价、范围广等特点,将自己的服务或商品推销给目标顾客,缩短周期和提高购买率。

3)信息不对称。掌握信息充分的人,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传统商业侧重人力驱动销售,商品经过多层传递到达消费者手中,使得低成本商品因层层转手而价格虚高。O2O侧重信息驱动销售,通过互联网优势,使得信息更大程度的对称,形成成熟经济市场的供求关系。

3.O2O模式三个基本特点

1)必须有线上和线下两个部分组成。O2O从概念上讲是onlineoffline,即线上和线下,但这个线上不一定是互联网,以后是万物联网后,当饮水机没有水了,它会自动预定水,直接对接送水公司数据库,没通过你去操作手机或电脑,但它必须有线下和线下的互动,可能是线下触动线上,也可能是线上触动线下,但二者缺一不可才能形成O2O的价值。

2)服务标准c端。

O2O相对于C2B,两者的差异在于O2O的标准在C端,C2B的标准是在B端。C2B与顾客的关系是一种教化与被教化的关系,比如华为生产手机,只需要打好统一的说明说,教导顾客使用与保养即可,是典型的工业化生产的模式。O2O虽然有生产商品或者服务,但更多是按顾客需求定制,满足顾客的个性需求,这就是落后生产力与超前服务思维的矛盾, O2O火而不旺,最大原因即使如此,无法做到C端的满意。

    (3BC端参与链交互延长。

一般情况下商家通过线下的服务来延长交易参与链,尽量通过自身的优势获取客户,消费者则通过线上的信息获取来延长交易参与链,通过货比三家选择最优。但不管是商家还是消费者,这种参与链都是彼此交互延长,尽量减少第三方参与来使得自身利益最大化,比如O2O外卖,商家就是延长物流配送服务,消费者线上选择,延长信息获取。

4.O2O面临两大难题

(1) 盈利模式   

O2O现在多被投资方看好的原因在于它的前景不确定性,也就表明其机会成本和沉没成本的不确定。如果说确定性事件的概率至少是80%的把握,那投资机构的实际胜算一般只有20%就说明这个问题。

O2O就目前来看,分为垂直血缘行业链和平行优势产业链,垂直模式是以某个点作为突破口,然后建立从上游到下游的行业链;另一种也是以某一个点作为切入,然后建立闭环生态链,共享信息。但无论哪种模式都处在试水阶段,垂直需要的是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这个能力对于很多行业大佬而言都很难,因为现在是一个高度分工的社会,协调资源和信息都需要强大的人力物力,何况是刚创业的公司。平行生态链模式需要的数据处理能力,这个需要的是不仅是公司自身实力的体现,还需要整合社会的配合,相比于第一种更加难。第一种是关爱一个家庭的幸福,而后一种是关爱全人类的幸福,所以这些因素导致O2O整体盈利模式未明,但小规模盈利还是可行的。 

2)平衡模式

我们常说过犹不及,这话不无道理,经济社会同样如此。纯互联网时代是信息的时代,不关注人,只关注信息,而O2O是后互联网的体现,开始以人为本。很多公司和人都在谈以人为本,但就目前中国的经济能力,还很难做到,而O2O最伟大之处,不是建立了新的模式,而是真正从个人需求这个以为人本的角度出发,重新定义了经济哲学。但新模式突兀驾到,如何与消费者处理好平衡关系,是O2O的另一个问题。比如外卖,多长时间送,临走需要说句什么话让顾客下次还点自己的外卖,例如洗衣上门,是不是顾客所有要求都答应,怎么调节服务与体验的关系,这是O2O在下一阶段将要面临的首要挑战。

O2O是基于商业与互联网的产物,从经济发展来讲,它们的联姻是最恰当的必然。我们预计,它将在2016年初步成型,然后进去高速培育期,行业内的吞并,行业间的融合,行业外的受益,O2O会不断为消费者何商家带来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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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C预计二季度营收减半 三大死穴让它难复苏

HTC预计二季度营收减半 三大死穴让它难复苏

      HTC短暂的复苏苗头再次被无情的业绩掐断。HTC近日表示,第二季度的总体营收将大致滑落到330亿至360亿新台币,预期销售收入与相应的变动成本之间的差额也从23-23.5%修改至19-19.5%。而在一两个月前,HTC曾给出的季度总收入是460亿至510亿新台币的预测,接近五成的下滑,让HTC的复兴再次蒙上了一层阴影。

当下终端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在这个群雄争霸的时代,HTC的陷入低谷,一方面是智能手机市场整体增长放缓的缘故;另一方面,与其自身在市场迎合力、广告宣传等方面失误,以及核心技术相对缺乏有着直接关系。作为昔日在终端市场一日千里的明星,没落后的HTC在终端市场上仍然一直耕耘着,但是在这片红海中继续搏斗,HTC复兴的希望依旧渺茫,相反,若跳出这个思维,在虚拟现实设备、无人机领域加把劲,或能闯出另一番境遇。

  HTC困境加重

遥想2008年,HTC率先推出首款安卓手机,强势崛起,在北美市场一时风头无二,一度超越苹果居首。但自2012年4月19日,美国对HTC实施进口禁令后,一蹶不振,而今更是处境堪忧。

HTC的财报数据同比接连下滑,尤其是5月份的预期,以断崖式下降可谓是毫不夸张。据HTC近日公布的预期情况显示,第二季度的总体营收将由此前的预期的460亿至510亿新台币滑落到330亿至360亿新台币,预期销售收入与相应的变动成本之间的差额也从23-23.5%修改至19-19.5%。结合此前HTC公布近几个月的情况来看,今年一月,HTC营收同比增加26.39%,二月同比增加27.7%,三月同比增加23.41%,而到了四月同比减少38.66%,五月虽然未公布,但根据HTC的预期,将同比减少达到48.79%,从数据看,除了二月的略微上升之外,今年前五月,HTC的营收困境一直在加深。

更加令业界堪忧的是,在6月2日HTC召开股东会的当天,HTC股票在开盘后随即跳空跌停,跌停价83.6元新台币。仅仅三年的时间,HTC已经失去了超过其90%的市值,甚至一度传出“HTC要在中国裁50%的员工,甚至是要被小米收购”的消息,低迷的业绩以及疯传的谣言,让HTC不得不作出回应,而对于市值的大幅蒸发,一向被称为女强人的HTC董事长王雪红更是作出惊人之举――向股东鞠躬致歉。

  三大死穴致HTC难复苏

据投资公司Jefferies报告数据,HTC手机2014年全球市占率排名在第11位。作为台湾股市曾经的牛股之一,巅峰时期市值达到了1.63万亿新台币,而如今仅剩818亿新台币,是什么原因让HTC,这个曾经的万亿户落寞到如今这种田地,HTC的三大“死穴”是关键性因素。

首先,HTC的市场迎合能力依旧待提高。而在市场迎合力中,HTC表现的最为明显的便是售价问题。众所周知,HTC在旗舰机型在定价上依然惯性地对准三星、苹果,似乎仍然寄希望于2011年的一往无前,但实际上情况却很残酷,在消费者已认清Android与苹果的差距之后,HTC仍一厢情愿的坚守高价阵地,想要捅破业绩低谷无异于痴人说梦。而在HTC的声明中也能略窥一二,HTC表示因为“高端手机的需求减少”,导致销售收入下滑,也正暗示了其推出的HTC One M9销售大不如预期。

其次,品牌宣传能力难以形成聚焦。HTC自前年开始学习三星加大的营销投入,投入了大把的钱,但似乎并没有什么效果。HTC花重金请的小罗伯特唐尼,但在《复仇者联盟2》热映时,却有几个人能想起HTC?

最后,技术供应链相比于大厂商而言,显落后。HTC近年来一直以三星作为榜样,不断进取,在广告投入上如此,在销售价格等方面同样存在这种情况。但是三星,其自身有着雄厚的技术与供应链家底做靠山,可以说三星的高端机后面有强力的支撑,而反观HTC,终端价格比肩三星苹果高端机,但是后头却总让人感觉少了点什么。在这种情况之下,消费者在三星、苹果与HTC的选择中,自然更偏向前二者。

  转战新领域将成HTC新出路

智能手机市场已进入成熟期,HTC这一昔日的明星欲在这片红海中继续驰骋,就大环境而言,已经困难。

一方面,智能手机市场增长放缓,转战中端难度未减。市场调研公司IDC预计,今年全球智能机出货量将增长12%,较去年26%的增速明显放缓。从HTC的一季度财报也可以看出,日益激烈的竞争正在不断压缩智能机制造商的利润。另一方面,创新瓶颈和核心技术缺乏仍是HTC痼疾。作为HTC旗舰的HTC One(M9),在推出之初,外界对其褒贬就存在不一,从硬件和工艺上,M9 仍是无可挑剔,但是相比于前代机型创新和升级相当有限,这也在营收预测中直接得到体现。

但是,一个硬币有两面,HTC在已成红海的终端市场竞争失利,另一扇大门却已打开,那就是虚拟现实设备、无人机领域。据航空咨询公司Teal Group预测,未来10年,消费级无人机行业将实现持续增长,预计将从2014年的28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的56亿美元。而市场研究机构CBInsights统计数据也显示,2014年,无人机初创企业获得的融资增长幅度超过100%,达1.08亿美元。

顺势而为才能不断创造奇迹,如今已伤痕累累的HTC,想要复兴,就必须拿出背水一战的勇气,而加速虚拟现实设备、无人机领域的布局、转型才是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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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ios app开发)要把iPad打造成你的主要工作设备

苹果(ios app开发)要把iPad打造成你的主要工作设备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人们似乎一直都没有找到购买一台iPad的充足理由。虽然这一设备在网页浏览、观看电影、阅读电子漫画书等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其较大的体积却让消费者无法像iPhone一样将其随意带来带去,而它在进行一些高强度文件或者工作处理的时候却又没有Macbook那么得心应手。

但是,苹果在全球开发者大会(以下简称WWDC)所发布的iOS 9或将彻底改变这一局面。

苹果在发布会上表示即将应用在iPhone、iPad等多款苹果移动设备上推送的iOS 9系统将变得更加智能。

例如,当用户早上拿起苹果设备的第一时间,设备就会自动根据用户的日常使用习惯建议需要开启的APP。

而且,浏览器搜索、邮件收发等历史使用记录都会被手机记录下来并生成提醒,且用户不需要担心数据泄露,因为所有记录都将只被保存在设备中,不会与苹果账户相关联,也不会分享给第三方。

而且,iOS 9中针对iPad所推出的部分功能更是得到了与会者的热烈欢迎,并让这一设备在功能性方面进一步向PC靠拢。

目前,外界最为关注的一个功能便是iOS 9针对iPad所推出的“分屏处理”(split View)功能。该功能支持同时打开两个应用,并对半或者以三七分的形式在屏幕上进行显示,四指上滑选择程序可以为每半个分屏选择需要显示的程序。在打开这一界面的时候,用户可以用拖曳拖拽的手势将一侧的图片拉入另一个文本输入界面,抑或者你可以在和朋友的聊天界面下将另一侧显示的地图内容发送过去。

从现有的消息来看,苹果“分屏处理”功能的设计非常贴心,但包括Xbox One在内的许多Windows平台设备在很早以前就已经拥有了类似功能。

在另一方面,苹果还在WWDC上为iPad推出了“SlideOver”功能。具体来说就是,苹果在iOS 9中重新设计了双击Home键后出现的任务管理界面,用户可以从任务选项卡中选出应用并拖至右侧边栏,而左侧主程序将占据屏幕70%面积,用户还可以通过右侧边栏中切换程序。目前支持“SlideOver”的系统功能包括有信息、备忘录和日历等原生应用。

举例来说,通过“SlideOver”功能用户可以在一边同家人进行Facetime通话的时候处理其他应用,或者在不退出当前应用的情况下回复Twitter消息。

应该说,苹果似乎已经为iPad在手机易用性和PC功能实用性方面找到了平衡点,并让iPad终于具备了一直以来所期待的真正多任务处理功能。而且,如今的iPad似乎在功能性方面进一步向PC靠拢,同时又成功保留了iPad易用、简单和稳定的自身优势。因此在iOS 9正式发布后消费者或将可以通过iPad完成更多工作,而无需再特地打开老旧的桌面电脑来做到这一点。

对于那些习惯于在工作环境下使用iPad的用户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好消息,而这一点也同样会让苹果在企业级市场的合作伙伴IBM兴奋不已,因为后者目前正在大力向企业客户推销苹果的iPad产品。而且,如果苹果在今后如外界所言般推出大屏iPad的话,该公司在WWDC上所推出这些全新功能的价值恐怕将体现的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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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牵手联通造互联网+ 未来或在汽车领域合作

主打线上渠道的乐视,开始在运营商渠道上发力。6月9日,中国联通与乐视网宣布结盟,将共同推出4G联通定制合约机――乐视超级手机1(简称“乐1”)联通版。据悉,乐视网计划年内发售100万台。

乐视移动公司总裁冯幸表示,乐视手机、电视等终端、乐视生态衍生品以及乐视各种服务形态,将进驻联通营业厅,打造生态服务型营业厅。此外,乐视与中国联通将开展CDN布局等平台级深度合作。联通与乐视合作,将打造全球首个生态运营商,引领全球运营商进入生态时代。

乐视相关人士透露,与联通在手机上的合作只是开始,未来乐视将与联通在电视和智能电动汽车领域精细合作,除了云服务、充电桩等内容上的合作或还将涉及其他层面。

此前,乐视推出手机等终端通过主要线上销售,此次其将目光瞄准在运营商渠道上。价格方面,乐1联通版售价1899元,套餐包括联通话费、乐视全屏影视会员服务、流量等。相较华为、中兴等运营商合作手机的套餐,优惠力度不相上下。

冯幸称,乐视联通采用专供首发方式,联合打造双4G专供乐视手机,优先其他运营商版本6周-8周上市。同时,联通方面为该款产品配属最优政策,年内销售目标超100万台。全球行业格局已经在发生变化,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机市场,中国手机用户超过12.86亿,手机网民规模达到5.57亿。中国联通和乐视的合作,意在让手机跨入生态时代,掀起移动生态普及风暴。

此次,乐视和联通实行阶梯优惠。新入网用户和联通老用户均可以根据4G套餐的标准,享受不同的购机优惠。联通方面称,与其他手机厂商相比,此种方式尚属创新,以后值得在与其他厂商合作中借鉴。

值得注意的是,在渠道和销售商,乐视与联通将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互联网+”营销体系:在线下,乐1将在联通全国31个省4800家旗舰营业厅和联通乐视指定合作卖场及联通打造的B2B平台――沃易购平台同步首发。联通方面称,联通线上与乐视线上销售也将同步启动销售,不会构成冲突。

据悉,未来超级电视也将入住联通营业厅,乐视生态衍生品将全面入驻联通营业厅,将联通营业厅升级为生态服务型营业厅,推动中国联通向生态型运营商的转型。此外,乐视将与中国联通在全球CDN布局,以及云平台建设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同时,乐视还有可能在智能电动汽车领域达成合作,双方共同提供云服务,联通营业厅设置乐视超级汽车充电桩等。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此次联通和乐视牵手,瞄准4G手机换机潮,抢占同行市场份额,乐视的影视、娱乐等海量内容将给“中华小酷联”等倚重运营商渠道的国内手机厂商带来压力,或许将改变当前手机市场的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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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款App能满足你所有的活动需求吗?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现象,就是最近身边的很多朋友都有一种需求:在空余时间参加一些活动,可以是知识讲座、可以是交友俱乐部,也可以是摄影展等等,而他们寻找活动的方式主要是同城活动的手机App。那么问题来了,一款活动App能满足你所有的活动需求吗?

一款App能满足你所有的活动需求吗?

众所周知目前活动类App都分属不同的类型和属性在某一细分领域做纵深:有的标榜交友、有的主打亲子活动、有的主攻票务、还有专门做“文艺圈”等等,可谓五花八门,这样虽然可以做到精准但很难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而随着用户需求的多样化发展,打造一个大而精的活动发布平台迫在眉睫。互动吧―最大的活动发布平台,就是在这样的市场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旨在满足用户的一切活动需求。

一款App能满足你所有的活动需求吗?

笔者了解到,互动吧是目前发布量最大、曝光量最大、参与量最大的活动发布平台。在6月6日,互动吧又一次迎来了发展机遇:4.0新版本上线,相较之前新版本在产品功能和视觉习惯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使之更符合用户的使用习惯,更好的为用户服务。

一款App能满足你所有的活动需求吗?

互动吧4.0版本上线新增了很多功能。首先是首页,点开互动吧App后可以看到清晰的创业、职场、亲子、公益等7个活动分类,4个热门活动推荐以及5个精选主题,引导用户最快的找到自己喜欢的活动;其次新版本在列表页上也有了很大的变动,可以帮助用户快速筛选活动城市、开始时间等;发布页也相较之前的单调模式变为九宫格模式,分类明确亦可以自定义主题。例如,你想要发起一场培训,直接点击开设课程就可以便捷设置发布了!另外,4.0版本上线后,用户可以管理自己发布的活动,还可以看到自己参与的活动,管理更加方便!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一个优质的活动平台不应局限于某个圈子,应该包容全行业。互动吧作为最大的活动发布平台,最高效的传播、发布、召集才是是核心,可以同时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求才是大势所趋。活动类App的发展方向不应只是垂直纵深,更要有宽度!互动吧的不断完善更新给行业发展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标杆,引领行业发展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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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发布第二款安卓(安卓app开发)应用,苹果(ios app开发)开始明目张胆抢用户

对,真的是“顺手”。

在今天凌晨举行的全球开发者大会(WWDC)上,苹果公司大花笔墨的介绍了旗下三大操作系统的更新版本――OS X El Captian、iOS 9、watchOS 2,而且还以“One more thing”的方式隆重推出了全新的流媒体音乐服务――Apple Music。

三大系统的地位自不用说,它们分别代表了苹果过去、现在、将来依仗的三大平台。去年以 30 亿美元高价收购 Beats Music 后,苹果公司推出的重磅产品 Apple Music 自然也是媒体和公众的关注焦点。并且,“苹果公司历史上第一款支持 Android 的应用”的称号也为 Apple Music 再添光环。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默默无闻、没登上 WWDC Keynote 台面、只在 iOS 9 新特性介绍网页中一笔提及的小应用似乎真的就无人问津。因此,将其称作“顺手之作”也并不为过。

顺手发布第二款安卓(安卓app开发)应用,苹果(ios app开发)开始明目张胆抢用户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小应用,却“暴露”了苹果公司越来越激进的心理。尽管总是在发布会中时不时讽刺竞争对手 Android,但苹果却是第一次专门开发一款 Android 迁移助手应用,目的是帮助 Android 用户更容易迁移到 iPhone 平台上来。

这个苹果开发的 Android 迁移助手应用名叫“Move to iOS”(名字真直白)。官方介绍称,在 Android 手机里下载该应用,你就可以很方便的将手机里的通讯录、照片、视频、邮件、音乐、应用程序等基本上所有资料,通过无线的方式迁移至新 iPhone 中。

在此之前,苹果公司曾推出过一个网页,专门介绍(诱导)用户应该如何一步步将 Android 手机里的数据迁移到 iPhone 中去。过程中,苹果建议使用 Copy My Data、PhotoSync 等第三方应用。现在,苹果第一次推出官方应用“Move to iOS”,更加明目张胆的从 Android 阵营里抢夺用户。

顺手发布第二款安卓(安卓app开发)应用,苹果(ios app开发)开始明目张胆抢用户
  在数据迁移过程中,最困难的可能是应用程序的迁移。对于这一点,苹果其实也并没有太好的办法。根据介绍文字,像微博、微信等之类的免费应用,苹果建议从 App Store 下载,而如果是 Reeder、Clear 等付费应用,苹果则会自动将其添加到你的愿望清单里。然而,这意味着你并没有购买这些应用,而是想要购买――虽然你其实有购买过 Android 版本。

值得注意的是,Android 迁移助手必须配合搭载 iOS 9 的 iPhone 或者 iPad。目前,该应用并未登陆 Google Play,看起来应该会在今年秋季随 iOS 9 正式版一并推出。

另外有意思的是,在介绍“Move to iOS”这一应用时,苹果展示的是一张 HTC One M9 手机的图片。如果问,唯一(极少数)被苹果认为有资格与 iPhone 摆在一起的 Android 手机是什么品牌,答案应该不言而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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