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上苹果(ios app开发)谷歌的流媒体:后数字音乐时代救世主?

傍上苹果(ios app开发)谷歌的流媒体:后数字音乐时代救世主?

近日,国外音乐动态不断。苹果的全新流媒体音乐服务Apple Music将正式问世。数字音乐正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回望中国,数字音乐也正在走向美好时代。从早期彩铃时代的音乐销售模式转型,到近年来国内各大音乐平台对数字音乐的不断开垦,“数字专辑”等概念也进入到用户生活。面对汹涌而来的流媒体大潮,国内音乐行业准备好了吗?

还有三天,Apple Music就将启动。但这个被贴着“自我革新”标签的新音乐服务系统,自6月初被苹果公司发布后就“麻烦”不断:一边是被中国歌迷称为“霉霉”的美国著名乡村歌手Taylor Swift率众抵制,苹果“退让”――据外媒报道,Apple Music在为用户提供三个月免费试听期间,也将向艺人支付版税;另一边是谷歌半路杀出,提前两天发布免费流媒体音乐服务。

热闹的背后,无不显示着流媒体音乐服务不断壮大的趋势。以瑞典Spotify和美国Pandora等为首的龙头引领该领域发展至今。据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最新发布的《数字音乐2015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它的存在已经开始拉动音乐产业的增长,甚至被读出音乐产业“救世主”的弦外音。虽然以Spotify为代表的流媒体已经是一股无法小觑的力量,但如果无法解决盈利能力问题,流媒体的未来依然无法变得光明起来。

在无数次的强调和摸爬滚打后,中国终于开启了自己的付费音乐时代。国内几大巨头也一早开始跑马圈地,BAT、网易甚至乐视,似乎都已马不停蹄地进入流媒体音乐烧钱阶段。从“彩铃”――中国数字音乐的雏形,发展至目前状态,市场规模也在推测声中无限扩大。只是现在要谈盈利,还为时尚早。

无论Apple Music能否进入中国,其一举一动都备受关注。对其可能带来的影响,眼下国内的从业者基本持有两个观点,一是国内尚未建立起良好的市场秩序,还谈不上冲击,换句话说,Apple Music跟中国市场相关度不大;二,苹果需要在本地化上花费大工夫,才有可能真正在中国市场上立足,但中国市场巨大,众口难调的难题似乎很难解决。

国际趋势:订阅付费用户稳步增长

6月初,苹果公司发布Apple Music,被外界看来是自我革新,同时也将掀起行业洗牌之风。具体而言,这个音乐应用包括了流媒体播放、音乐电台、音乐下载三大功能;具备用户习惯学习功能,可以推荐相应音乐;音乐人可以通过这个平台与听众互动;3000万首曲目,将于6月30日上线,前三个月免费试用,单人收费每月9.99美元,家庭用户每月14.99美元(至多6人)。值得注意的是,苹果音乐也面向谷歌Android用户开放。

这一发布,标志着苹果,这家消费电子巨头正式加入“流媒体音乐俱乐部”,而iTunes上沉淀下来的海量用户以及8亿张绑定的信用卡,亦让其成为Spotify、Pandora等先行者的头号劲敌。穷追不舍的还有谷歌。6月24日,谷歌抢在苹果公司正式推出服务前,发布了其免费版音乐流媒体服务。

巨头涌入背后,难掩音乐产业以及实体音乐下滑的尴尬事实。IFPI的报告显示,2014年全球数字音乐与实体音乐收入首次持平。其中,数字音乐收入上涨6.9%,达68.5亿美元,占音乐总销量的46%,凸显了近年来全球音乐产业的深度转型。但这一数据却无法抵消全球音乐实体销量和下载量的下滑。2014年,音乐实体全球总收入较2013年微降0.4%,为149.7亿美元。

互联网时代斗转星移,人们对数字音乐的消费方式也不断发生变化,就连当年独领风骚的iTunes付费下载模式都首次出现了下滑,数字音乐服务的转型似乎已迫在眉睫。流媒体音乐成为新宠。业内认为,流媒体对于音乐产业的创新主要在于改变了录制音乐的收费模式以及收听模式。像Spotify这样的9.99美元包月的订阅收费模式,已经对iTunes和传统唱片业的销售模式形成了巨大的冲击。“音乐产业在同时应对从实体到数字、从PC到移动、从下载到流媒体的三种转型。”上述报告援引索尼音乐娱乐国际的主席兼首席执行官Edgar Berger的话说,“就此而言,我认为整个行业表现得非常好,通过付费订阅模式,我们正在建立一种可持续存在的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音乐订阅服务的付费用户近几年也确实在稳步增长。过去5年中,全球付费用户数量增加了5倍多,达到4100万。国际唱片业协会中国区首席代表郭彪在此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直言,付费收听音乐是趋势所在。

目前,Spotify的流媒体用户数量快速增加。截至2014年底,其已经拥有6000万免费用户以及1500万收费用户,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当中。

国内发展:巨头布局,“烧得起这个钱”

如同苹果发布任何新战略一样,是否进入中国都是外界关注的焦点。但无论Apple Music这次是否“绕道”中国,对于从业者而言,中国都是一个潜力巨大且有待开发的音乐市场。据IFPI报告统计,中国目前在线用户多达6.5亿,授权数字音乐也在增长中。2014年,得益于流媒体收入的增加,市场增加了5.6%。

实际上,中国国内几大互联网公司已开始“望风使舵”。“2014年,在几个服务商陆续推出付费产品后,中国数字音乐市场开始整合。”上述《报告》显示,“三大互联网公司通过几次收购,成为数字音乐市场的主力。”

截至目前,阿里巴巴旗下运营着虾米和天天动听门户网站,酷我、酷狗与海洋音乐合并,网易云音乐、乐视纷纷发力。这些互联网公司也开始接触大的唱片公司来达成授权协议。索尼、华纳等与腾讯在2014年签署了授权协议。“就像很多外国原产商品、商业模式无法完全复制到中国一样,中国流媒体音乐服务业各有特色。”一位长期关注流媒体音乐,且与各大唱片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国内音乐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相较而言,酷狗、酷我最接地气,且有先发优势,非常适合主流人群;QQ音乐则在版权上下了很多功夫,且投入不菲;而最专业的则是虾米。”

假设Apple Music进入中国,如想要抓住主流受众,本地化必不可少,“必须符合中国审美。”这就要求苹果的曲库里得有相当数量和占比的华语歌曲,“但如果是针对大众市场,收费模式在推行时就有可能遇到阻力。”上述国内音乐人说,“中国市场太大,‘众口难调’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

国际唱片业协会认为,经过多年培养,中国已开启付费音乐时代,只是占比还很小;同时,受制于仍然大量存在的免费服务,付费音乐在中国发展速度缓慢。《报告》提供的数据,在中国,最受欢迎的产品是腾讯绿钻,收费标准是每月10元人民币(约合1.6美元),目前大约有三百万用户。不过,另外也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一数字并不止三百万用户。

但这并不影响人们持续看好中国广大的音乐市场。“在中国,有付费模式这一事实,就已经是一个非常积极的成就了。但它发展还需要时间。目前的困难是,消费者仍然可以很容易地免费得到他们想要的音乐”上述《报告》称。

尽管中国国内打击盗版的“亮剑行动”不断取得成效,但目前在国内发展该产业的困难,依然是“版权保护难和用户缺乏付费习惯”的老生常谈。

“现实是,国内几大互联网巨头也都还在观望,谁也不敢为了盈利贸然向用户提收费一事。”另一位从业者告诉记者。一旦有公司步子迈大,提出付费,就将面临“掉粉”的尴尬。

在上述业内人士看来,布局流媒体音乐服务其实是防守之举。“这是最好的防守,能够很好地引流量。因为即便自己不做,也迅速会有其他人去做。”

“先不谈是否盈利,为公司导入了足够多的流量就是胜利。”一位从业者说,纵观国内几大涉足该领域的互联网巨头,几乎都是一个大公司群养这么一个部门,“烧得起这个钱。”

实际上,版权费用高企,在中国也是一个待解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小型创业团队而言,这笔费用堪称“天价”。“这是由于国内市场欠缺规范等,版权采购尚无法做到在桌面上博弈,一旦火爆,就有可能坐地起价。”

据了解,大唱片公司的相关版权基本已经被几大互联网巨头“瓜分”完毕。一位创业者告诉记者,他希望行业里能出现“版权分销商”,可以适当分担版权采购的费用。

盈利难题:“钱”景不明,链条各方雁过拔毛

不可否认的是,流媒体对于音乐产业的积极影响越来越大。2015年3月,据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数据,美国流媒体音乐销售额为18.7亿美元,首次超过CD销售额18.5亿美元。

国际唱片业协会的报告中同样指出,2009年,流媒体的订阅收入和广告收入都只有2亿美元上下。但是到了2014年,流媒体的订阅收入以46%的年均增长率涨到了超过16亿美元,而广告收入也超过6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30%左右。

“流媒体的收入大致分为两种,一是付费订阅,二是广告。”一位长期关注流媒体音乐,且与各大唱片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国内音乐人告诉记者。2014年,流媒体音乐广告收入的增幅为38.6%。

然而,流媒体音乐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仍然是它的盈利难题。显然,如今的数字音乐市场更为复杂,“音乐人、发行平台、大唱片公司和数字音乐服务商之间的关系和对彼此态度也变得更加多变。大唱片公司一方面抱怨流媒体是‘小偷’和‘吝啬鬼’,一方面却获得取了平台上的大部分收益;数字平台给了音乐人们更多展示的机会,但却无法让他们变得更为富有。”一家自媒体如是总结。

2014年,行业龙头Spotify的全年收入为10.8亿欧元,亏损1.62亿欧元。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还是Spotify需要向唱片公司支付大量的版税费用,2014年,Spotify向各大唱片公司支付了高达8.82亿欧元的版税。

“以Spotify为例,其广告收入大约占两成,付费订阅占八成。”上述国内音乐人解释道,“但这样一笔流水却要为美国等地长期形成的版权保护体系买单。”一般而言,在美国数字音乐服务运营商需要缴纳两大部分版权费用:词曲版权和录音版权,而这其中要经过强势的行业协会“雁过拔毛”似的费用收取。大量的收入都拿来购买版权,这就是流媒体难以盈利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样不满的,还有“没有赚到钱的”音乐人。实际上,“霉霉”并不是第一次公开叫板流媒体。此前,一位音乐人公开质疑Pandora,称自己的歌曲在Pandora平台播放了一百万次,所得报酬却只有16.89美元。然而,立马有业内人士通过一系列复杂的计算指出,并非如此。其原因就在于整个链条中环节太多,唱片公司、词曲作者、音乐人、版权代理机构之间关系复杂,以至于与艺人无关的部分分走了高达53%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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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雷在美遭诉讼:只会讲故事惹的祸?

迅雷在美遭诉讼:只会讲故事惹的祸?

  2015年的盛夏六月即将过去,而在过去的二十多天中,中国上市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不断演绎出一个接一个的热点话题和精彩故事:

6月5日,时隔7年9个月后,沪指重新站上5000点,而且两市的成交额突破2万亿;

6月10日,尚未上市的小米公司和在国内已经上市的乐视公司之间开始了持续至今的公开死磕;

6月17日奇虎宣布私有化,同天分众传媒拟借壳国内上市的宏达新材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中概私有化回归话题再次被热议;

6月19日,沪指暴跌6.42%, 失守4500点,创下“端午劫”;

6月23日,刘姝威教授如期发布乐视网分析报告,指出“烧钱”模式难以持续,乐视再处于风口浪尖。

在频繁大起大落、震荡不停的本月国内资本市场中,有两个比较热的话题:一个是中概股回归,另外一个是对高科技“概念”(“故事”)公司的估值和“烧钱模式”如何进行合理考量。

而同样在六月,在美上市中概公司迅雷所遭遇的集体诉讼,则和以上两个热点话题颇有关系。迅雷成为本月第二家,本年第九家遭遇集体诉讼的中概公司。接下来笔者和您共同探讨和分析这起诉讼案的基本情况和如何考量“讲故事”公司这个话题。

上市后即转型,急需新故事?

2011年迅雷首次冲击IPO,其估值曾一度达到20亿美元,后因“中概股风波”,才不得不暂缓IPO。

2014年6月24日,迅雷正式在美国上市,此次IPO 共发行841.225 万个ADS(每份ADS代表5股普通股), 每个RDS12美元,发行总收入为 10,094.7 万美元,扣除706.6万美元承销费用和350.4万美元会计师律师等上市费用后,发行净收入为9,037.7 万美元。

迅雷在此番上市前已进行过5轮融资,总融资规模超过5亿美元。其中单是2014年4月的融资就有3.1亿美元。

在过去的52周期间,迅雷的股价介于5.93 至16.18 美元;2015年6月24日股票收盘价格13.68美元,总市值9.43亿美元;于2015年3月31日现金余额接近3.9亿美元

以上的信息似乎可以说明:

a。相对于上市前高达5亿美元的融资,迅雷的美国IPO 融资金额并不高;

b。考虑到迅雷目前现金余额,当前9亿多美元的市值似乎并不高;

但如果结合以下表格所展示的迅雷相关财务数据,我们则会发现:迅雷在2014年6月份上市之前各季度的业绩呈增长趋势,而上市之后则业绩很明显出现大规模下滑,尤其是2014年的第四季度收入环比下滑严重,而2015年第一季度则是严重亏损。所以,如果迅雷IPO 时间稍微推迟,由于期后业绩表现不良,则很有可能对IPO 照成负面影响。从这个角度看,迅雷IPO 团队在把握上市时机方面还是十分成功的。

迅雷在美遭诉讼:只会讲故事惹的祸?

  2015年3月31日,迅雷宣布将所持迅雷看看股份作价1.3亿元出售给北京响巢国际传媒有限公司,迅雷表示这是为剥离“非核心及无盈利能力”业务,同时保证移动业务和“水晶项目”的战略执行。有媒体指出对迅雷看看的抛弃,意味着迅雷公司战略的全面转型。也就是迅雷要讲另外一个故事。只是没想到,这个新故事还没开讲多久,却引来了一堆“诉棍”。

集体诉讼: 都是“美丽故事”惹的祸?

2015年5月20日(美国东部时间)股市收盘之后,迅雷公布了截至2015年3月31日的第一季业绩:第一季营收3020万美元,同比下滑8.4%,环比下滑14.9%;净利润为240万美元,同比降47.8%;环比降66.7%;由于订阅用户数量下滑(订阅用户数量从2014年12月31日的495万人下滑到2015年3月31日的488万人),迅雷的核心业务订阅服务营收持续下降;迅雷第一季订阅服务营收为2120万美元,同比下滑8.5%,环比下滑14.7%。至2015年5月21日收盘,迅雷的股票价格下跌1.69美元,至9.71美元,跌幅高达15%。

2015年6月8日集体诉讼爆发,原告指控迅雷发布虚假和误导性信息,没有披露水晶项目以及移动战略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诉讼期间从2014年6月24日(公司IPO 招股书生效日)至2015 年5月20日(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公告日)。被告包括:迅雷公司、公司CEO 和CFO (“个人被告”)、以及摩根大通、花旗和奥本海默在内的投行被告;原告指出:

以上所有被告违反了证券交易法的第10(b) 条款和SEC 的10b-5规则,此项指控必须要满足欺诈(scienter) 条件,估计难度比较大;

两位个人被告违反了证券交易法的第20(a) 条款,即:控制人责任条款;该指控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一个指控是否成立;

两位个人被告违反了证券法第11条款,这个指控主要针对招股书中涉嫌存在误导;

所有被告违反了证券法第12(a)(2) 条款,此项指控针对招股书内容,不需要满足欺诈条件;

个人被告违反了证券法第12条款,控制人责任条款,此项指控能否成立主要取决于前项指控能否成功。

原告在诉讼状中的第28段,援引了迅雷在2014年8月21日业绩公告电话会议上的高管发言,指出迅雷在2014年4月就对“水晶项目”进行了beta 测试,而且取得重大进展。此外,迅雷宣称其“水晶项目”对未来降低公司带宽成本方面十分乐观(very optimistic),因为该项技术可能会使带宽增加九或者十倍;迅雷还宣称小米将有可能会是“水晶项目”的第一个付费客户;但同时,迅雷高管也指出,“水晶项目”目前还处于早期阶段,如有更多实质性信息或者进展,公司将会向市场公布。

原告指出,这是迅雷公司首次对投资者披露其已经进行的“水晶项目”,此前在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生效的招股书中并没有披露此项目。

原告认为,迅雷的以上对外信息披露存在重大误导,因为迅雷没有披露其向“水晶项目”和移动业务所作的业务战略转型,对公司财务状况存在不利影响的这一风险。

从这个诉讼状来看,原告如果要成功指控还存在不少难度。迅雷确实没有披露其“水晶项目”和移动业务的相关风险;但是,正如迅雷高管在季度业绩公告会议上所披露的,“水晶项目”目前还是属于初级阶段,是否需要对外披露,如果不披露为何会构成重大不实陈述或者重大信息遗漏,原告并没有指出具体原因,所以从这一点上看,原告的指控力度并不强烈。而至于移动业务,则更是如此,因为原告并没有指出迅雷为何需要、从何时间开始需要披露此项业务相关信息。

此外,原告指出迅雷出售“迅雷看看”以提高公司的财务状况为据(见诉讼状第31段),似乎企图指出迅雷没有披露在向“水晶项目”和移动业务进行业务转型时,对公司财务状况不利影响的风险。原告的这个指控在逻辑上存在一定的缺陷,因为并非是业务转型导致了公司出现财务状况风险,而是如果不转型,公司的财务状况才会真正出现风险;也就是说,业务转型并非是公司财务状况出现风险的原因所在,公司财务出现风险并非是“水晶项目”或者移动业务所导致的(至少原告目前没有如此指出),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出现风险真正“元凶”正是“迅雷看看”这样的传统业务,而原告并没有指控公司在“迅雷看看”这个传统在线业务上的信息披露存在任何不妥之处。

当然,原告也可以指出,其所指控的并非仅仅是迅雷没有披露“水晶项目”和移动业务相关的风险,原告指控的是迅雷没有披露业务转型的风险。但即便如此,原告的指控力度也不充分,因为原告并没有指出迅雷业务实质性转型何时间开始,是在迅雷IPO 之前吗?因为这会直接涉及到迅雷从哪个时间开始有对外披露该信息的义务,这个原告并没有指出。相反迅雷可以抗辩指出,其业务转型的实质性步骤是出售“迅雷看看”,而对于这个出售交易,迅雷则是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充分披露。

此外,原告也可能会指出,迅雷公司或者其他类似的互联网公司的用户从传统PC在线转到移动端的趋势很明显,所以需要对移动业务进行风险评估,比如FACEBOOK 上市的时候SEC 就曾要求其对此做风险披露,以避免误导投资者。不过从目前这一稿的诉讼状来看,原告并没有如此指控,而且就迅雷公司本身业务在IPO 时候是否存在这个情况,外界也无从所知。所以,指控起来并非容易。

总之,迅雷诉讼案涉及到“老故事”(迅雷看看传统业务)结束、“新故事”(“水晶项目”和移动业务)开讲这个转换阶段,所引发的信息披露判断。我们期待,原被告双方将如何对此进行博弈,和法官的分析、判决和裁决过程。

对“诉棍”来说,迅雷到底应该如何披露其风险其并没有兴趣,“诉棍”是希望能够成功起诉迅雷,将迅雷绑上诉讼的战车,如果本案能够发展到案件的证据开示程序,则“诉棍”则有更多筹码进行谈判,获取赔偿金额。对中概公司来说,迅雷诉讼案的裁决则会形成新的判例法,将来在业务转型或者“讲故事”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信息披露风险,则可以参考迅雷诉讼案例。

迅雷会加入中概私有化和回归潮吗?

中概股回归是今年的热门话题之一,有报道称2015年至今已经有24家在美上市的中概公司宣布私有化,拟回归国内资本市场,其中有数家是2014年才上市的新公司(如:陌陌)。在国内资本市场,体量不大的暴风科技和乐视公司市值竟然分别超过300亿元和1000亿元,这自然让在美国上市的同行业优酷土豆和迅雷羡慕无比。2015年6月24日,在迅雷上市一周年之际,迅雷CEO 发出微博谈私有化,指出不能盲目跟风,并指出私有化要考虑2个问题:1,如果回归A股,能得到什么?2,如果不回归A股,可能失去什么?私有化回归国内资本市场,期间会涉及到资金、VIE 结构拆除、美元股东退出等法律、财务和税务专业技术问题,以及国内资本市场的整体表现、上市排队时间等不可以预计的问题,所以并非对所有公司来说都是易事一桩,这个过程所隐藏的风险并非所有公司都能承受得起。但不论是在美国资本市场还是在中国资本市场,企业的业务健康是前提条件,如果业务模式出现问题、业务增长乏力,那么即使靠讲美丽故事,最多只能是获取资本市场的短暂青睐。而如果在美国遭遇集体诉讼是否会影响私有化进程和A 股上市,则需要看具体的诉讼原因而定了。

如何考量“讲故事”的概念公司?

当前,国内外资本市场很流行会讲故事的概念公司,比如有的叫“互联网思维“,有的叫“生态系统”、“生态圈”、“生态链”、“子生态系统”等等,这些创新型公司往往是推动人类往前发展的先锋,但同时有的也会给投资者带来诱惑,有的可能会成为陷阱。有人认为,适用于传统行业估值的静态和动态市盈率和市净率可能不适合这些公司,甚至市销率可能也未必适合这些公司,那投资者难道只能用“市梦率”来幻想这些公司的估值吗?投资者到底应该如何考量这些概念公司?这些公司的估值合理吗?这些公司能否值得继续烧钱?

笔者认为,考量这些公司,需要从市场制度建设上两方面入手,一方面上市公司需要从投资者需求角度充分披露所讲“故事”的关键信息;另一方面,需要和允许对故事的披露质量进行公开和全方位的评估和监督,以确保这个披露是高质量的,对投资者来说是有实质意义的。

充分披露故事的关键信息

充分披露故事的关键信息包括两个含义,第一个是需要披露故事的具体风险所在,不能只披露故事美丽动人的一面,对于其中所隐含的具体风险也需要作出披露,而不能是泛泛而谈,更不能隐瞒某些风险。推行“生态系统”概念的公司,需要告诉投资者其各个子生态如果成功,则关键性因素会在哪里?其中的具体风险可能会在哪里?目前各子生态的发展趋势如何?既然每个公司之间有不同的概念,各自的故事有不同的美丽之处,那么其各自的风险也应该会不尽相同,因此这个风险披露不应该是雷同的。

第二个是需要有量化的考核数据。对于创新型的高科技公司和互联网公司,在初期或者市场扩张期,如果仅仅用传统的财务指标(如:毛利率、净利润等等)进行估值,可能有失公允或者不符合投资者需求,所以本文暂先不探讨财务数据如何在考量这些公司时候发挥作用(请注意:这不代表财务数据不能发挥作用);而关键性运营指标( key operational metrixs)可能在故事的初期阶段更为重要。这些运营指标分不同的行业而不同,比如: 特斯拉汽车的订单量和交货量,游戏行业的注册用户数、活跃用户数、实际付费用户数、ARPU 值、智能手机行业的手机出货量、智能电视行业的电视出货量、续费用户数等等。

但是这些所谓关键性运营指标,必须是和企业盈利能力有明显直接关系的,而不能仅仅是表面的(比如仅仅是市场占有率单一指标),不能是仅仅用来诱发投资者想象空间的那些指标(或者单一指标)。比如:游戏行业的实际付费用户数就比注册用户数更有相关性,因此不能只披露后者而不披露前者。又比如,视频网站如果仅仅披露其视频广告的累计播放时间,而不披露ARPU 值,则有可能会误导投资者。

投资者需要通过对这些关键性运营指标的持续跟踪来考量概念公司,所以这些指标不应该误导和迷惑投资者。

美国SEC 主席怀特女士于2013年11月在一会议上公开指出,科技公司用户数量可能和利润没有任何关系,她告诫投资者不要被诱人的用户数量所迷惑。SEC 关注的是这些所谓运营指标和公司获利能力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明确;因为,如果这个逻辑关系不强,或者公司没有披露清楚,那么则有可能会误导投资者。在GROUPON、FACEBOOK、TWITTER这些互联网公司上市时候,SEC 都曾要求其对相关非标准的运营指标和风险进行更为清晰和详细的披露。

所以,推崇生态和互联网概念的公司,需要向投资者披露其关键性运营指标,而且这些指标必须是和获利能力直接、明显相关的,不能误导的。也就是说,对投资者而言,这些指标必须具备相关性和非误导性。

对故事的披露质量进行公开和全方位的评估和监督

制度建设的另一方面,是需要和允许对所讲故事的披露质量进行公开和全方位的评估和监督。比如,上市公司所披露的风险是否充分?是否隐瞒某些风险?上市公司披露的关键性运营指标是否合理?是否和盈利能力有直接相关?是否会误导投资者?

公开和全方位的监督,包括来自监管部门和民间的监督。美国SEC 的企业融资部门(Corporate Finance Division) 有大约400人的公司信息披露审核部(disclosure review team), 这400名专业人员负责审核约5000家在美国上市公司的招股书、年报、季报、临时公告,在审核过程中,他们每年和上市公司之间有数千次的书面沟通,而这些沟通信息都是公开的,可以从SEC 网站上获取的,这些信息披露审核专家的职责就是确保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对投资者而言,是有价值的、是相关的,而不是误导的。来自民间的监督也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应该予以鼓励。比如,本月刘姝威教授对乐视的分析报告、各专业投资机构的分析报告以及本案中的股东集体诉讼都属于来自民间监督力量的体现。

如果我们建立了以上的制度,并确保其有效运行,那么不论上市公司推出何种“概念”,讲述何种“故事”,是不是在烧钱?钱都烧在哪里?还能烧多久?还允许烧多久?这些问题也就不是问题了,因为投资者可以根据有用的、可靠的、非误导的信息,自行作出判断和投资决策。

对投资者来说,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同样,对仅仅擅长于“讲故事”的上市公司来说,故事有风险,烧钱需谨慎。不论当前这个“牛”市是属于“政策牛”、“资金牛”还是“改革牛”,如果在此基础上,再给添加上一些诸如“监管牛”、“透明牛”这些元素,那么就有可能催生出更多的“创新牛”、“基业长青牛”;唯如此,方可珍惜当前来自不易的“牛”市,让当前的“牛”市走得更久、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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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米获得芒果传媒3亿Pre-B轮战略投资

成都市极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米)公布消息,该公司引入战略合作方――芒果传媒,完成Pre-B轮价值 3 亿元人民币的战略投资 ,此次投资除现金注资外,还包括资源投入、牌照内容绑定。作为芒果传媒战略投资的第一家智能硬件公司――极米正逐步实现 “终端+内容+平台”的战略大布局。

极米获得芒果传媒3亿Pre-B轮战略投资

作为国内第一家专注于家用智能投影领域的新锐创业公司极米,以“无屏电视”替代现有传统电视为目标,于2014年5月发布首款产品,一上线便被抢购一空,同年7月,极米获得1亿人民币A轮融资。极米主打旗舰产品极米Z3S,以其优越的画质、300寸巨屏的震撼视觉体验以及不到3000元的价格深受广大用户喜爱,截止2015年6月,已有20余万人购买极米的系列产品。调查显示,2015年第一季度极米以49%的市场份额远超其他同类家庭投影品牌,在家庭投影市场占有率国内第一,全球第二。除此之外,极米无屏电视分别获得了2014年度PConline年度测评大奖、2015PConline年度IT产品评测编辑选择奖,中国2015年度最佳硬件创业公司等多项殊荣。

据悉,在引入芒果传媒战略投资前,极米得到了众多投融资机构的亲睐,纷纷向极米抛出了橄榄枝,但在众多亲睐智能硬件投资者中,极米独独选择了芒果传媒进行战略合作,极米创始人钟波表示,通过过去几年的沉淀,极米已组建了国内顶尖的硬件研发和画质调校专家团队,所研发的产品不论从画质,音质,还是成本控制上,都业内领先。除了给用户硬件上好的体验外,我们还需要更好的内容,而芒果传媒拥有海量高清内容和强大的自制内容能力,所以我们和芒果传媒达成了战略合作。未来购买极米无屏电视产品的用户将可以通过极米欣赏到诸如《我是歌手》、《爸爸去哪儿》、《天天向上》等精彩的影视综艺节目内容和大量正版影视片源,以及《芒果Live Show》带来的大型明星演唱会、音乐会、全球顶级颁奖典礼直播,并且在投影品类产品中,这些独家内容仅在极米无屏电视上才能看到。我们通过与芒果传媒优势的内容资源强强联合,将为用户带来更实惠的价格、更优质的内容和更极致的视听体验。

钟波还透露,就在6月30日,极米第四代新品发布会将在北京举行,即将面世的极米第四代新产品,内置国际顶尖音响大师级团队量身定制的音响系统,音质全面提升,除此之外,其画质、亮度、外观设计都将进一步提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部分产品还将新增手势识别、一键推送等更多更炫酷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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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汽车的伦理困境:该由它们决定生死吗?

无人驾驶汽车的伦理困境:该由它们决定生死吗?

据国外媒体报道,底特律、东京以及斯图加特的汽车厂商基本弄明白了要如何打造无人驾驶汽车。就连谷歌的工作人员似乎也解决了这个难题。现在整个行业要解决一个更棘手的问题:决定这类机器是否应当在事故发生时掌握生杀大权。

这个行业承诺了一个美好的未来,无人驾驶汽车会像鱼群那样行驶,有序且和谐。但是,就像阿西莫夫的科幻小说一样,除非汽车制造商能解答那些痛苦的哲学问题――例如,无人驾驶汽车是否应该牺牲乘客的性命,挽救一校车的孩子――否则这一切都是空谈。

汽车行业高管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领域,他们向伦理学家和哲学家寻求帮助,以求摆脱这种尴尬的困境。福特、通用汽车、奥迪、雷诺以及丰田等公司纷纷前往斯坦福大学的汽车研究中心,那里正在给汽车写入有关道德决定的程序,看事态会如何发展。

该实验室的负责人克里斯・格迪斯(Chris Gerdes)说:“这是个人人关注的事情。厂商们非常清楚这里面的问题与挑战,他们的程序员正主动尝试做这样的决定。”

车厂与谷歌公司在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上花费了数十亿美元。福特公司本周宣布,将无人驾驶汽车的开发工作从实验室搬到公司的高级工程部门。谷歌则计划在今年夏天让一些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告别此前的测试车道。

社会型机器人

在没有司机的介入下,汽车已经能够做到自动刹车与转向。按照波士顿咨询集团的看法,在未来10年里,全自动汽车将能够判断路况。汽车将成为首批可以测试即时推理与反应的无人操作机器。

在加州州立理工大学负责道德与新兴科学研究项目的帕特里克・林(Patrick Lin)表示:“这将为所有社会型机器人定调。汽车将成为社会中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型机器人。”

厂商的承诺是无人驾驶汽车可以预见并避免碰撞,极大地降低每年3.3万的美国高速公路事故死亡人数。但是事故总会发生。这时候机器人汽车可能就不得不选择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做法――要么避免追尾卡车而冲向拥挤的人行道,要么保持路线将司机置于危险之中。

“在自动驾驶技术实用之前,这类问题必须得到回答,”福特人机界面研究团队的高级技术负责人杰夫・格林伯格(Jeff Greenberg)表示。

阿西莫夫定律

就目前来说,伦理学家面临的问题多过手中的答案。无人驾驶汽车行驶的原则是否要强调成全大我,也就是按照能挽救的人数决策,而不考虑涉事个人的安危。阿西莫夫的机器人第一定律称,自动机器不可以伤害人类,也不能坐视人类遭受伤害全然不顾。无人驾驶汽车是否应有所借鉴呢?

帕特里克・林表示:“我不会想让自己的机器人汽车拿我的命来换一两条别人的性命。但如果说,不管有多少人丧命,我们个人最为重要,这样似乎也不合理。”

《危险的主人:如何避免技术不受人类掌控》一书的作者文德尔・华莱士(Wendell Wallach)指出,这就是我们为什么不应让机器人做这类决定的原因。

“未来的办法是建立一套根本原则,即机器不能参与有关生死的决定,”华莱士说。“决定时必须有人的参与。如果人们认为自己可以不为行为负责,那么社会就变得无法无天了。”

违反规则

就在华莱士、林等伦理学家绞尽脑汁思考哲学问题时,格迪斯正在现实中进行试验。今年夏天在加利福尼亚北部,他会在赛车赛道上测试遵守道德规范的无人驾驶汽车,这些汽车能在瞬间做出决定,例如是否要违反交通规则,越过双黄线为并排前进的汽车或自行车留出空间。

格迪斯还与丰田合作,寻找让无人驾驶汽车将控制权快速交给人类司机的方法。他指出,即便是这种切换也存在危险,尤其是在驾驶技术不佳的时候。

是否要给予无人驾驶汽车权力,让它们做这种重要决定。这个问题的关键到头来还是和科幻小说中提到的一样:无人驾驶汽车还是缺乏同情心,不具备变通能力。

“目前还没有一种传感器,能像人眼和大脑一样好用,”格迪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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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已成电商潜规则 短期貌似利好长期必将利空

刷单已成电商潜规则 短期貌似利好长期必将利空

  近日,京东商城因为“刷单”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国外一家投资咨询机构发布报告称,京东销售额存在虚报,也就是传说中的“刷单”。

恐怕不止京东一家,伴随网购的火爆,有关电商平台“刷单”的报道屡见报端。“双11”、“618”……随着人造购物节不断涌现,消费者网购参照的商品销量、好评、排名等数据,如果不停“注水”的话,“剁手族”还有可能会成为“剁头族”。

  “平台商家肯定会出现‘刷单’”

“电商‘刷单’的现象,是行业长久存在的,并非新鲜事物。”京东集团公关部总监康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康健没有回避“刷单”问题。“平台商家肯定会出现‘刷单’,比如有些商家业绩好的话,被用户发现的机会就高。”康健说,去年一年,京东对“刷单”的卖家开出了上千万的罚单。

京东不公布“618”销售额,也被业界质疑为“刷单”的表现。康健对此回应说,这是遵循公司财务要求。“今年618当天的单量超过1500万单,同比去年增长1倍。”

“京东入驻商家只有6万家,而阿里有800万家。”康健说,京东自营商品占六成比例,不涉及其他商家利益,因此“刷单”的利益驱动减少。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说,电商“刷单”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商家找所谓的消费者进行“刷单”。卖家买快递单号,其收件人和寄件人与实际的买家、卖家不一致;另一种是快递公司发空包,但快递公司并未完成配送,而帮助商家完成平台上的物流信息。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淘宝平台有多种“刷单”形式:刷虚假交易,为卖家冲钻,进而网络排名靠前;专业的好评师或差评师专职为卖家服务,有时上万条好评可能都是“刷”出来的;还有一种情况更难察觉,雇佣专职人员进行交易,在支付物流等环节都有据可查,但事实上是虚假交易。

业内人士指出,“刷单”行为普遍,就意味着电商平台的数据“注水”严重,其商业信用可想而知。

好评是可以“刷”出来的

“‘刷单’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商家和平台之间的潜规则。”行业分析人士说。

实际上,即使是自营商品模式,也不能减少电商平台对“刷单”的利益驱动。

对于电商平台,“刷单”行为一方面会误导消费者,让其以为是热销产品,形成跟风购买;另一方面,披露虚构的销售额,也会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影响。

据分析,由于“刷单”与商家的评级、攒钻等相挂钩,有可能产生一系列的虚假数据,如虚假的销量、虚假的竞争力、虚假的信用等。

“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很大程度上依赖销售榜单、购买评价等,自然也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造成错误的选择。”分析人士说,“刷单”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商业规则,而且在企业之间构成了不公平竞争,不利于发展电商业务。

“好评是可以‘刷’出来的,而差评相对来说真实一些,且差评信息掌握在平台方的服务器上,通常情况下改不了,除非出现平台方的内部员工与商家串通等特殊情况。”赵占领说。

短期貌似利好 长期必将利空

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刷单”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部门可以对商家进行查处,竞争对手也可以进行举报。

近期,阿里旗下的菜鸟物流强制一批快递公司下线,原因是配合淘宝商家炒作信用。但业界认为,只惩罚快递企业,而不是“刷单”商家,如同隔靴搔痒,缺少力度和效果。

赵占领说,从法律层面来看,评判或追究平台方的责任比较难,除非有证据证明平台方支持或默许商家进行“刷单”或为商家“刷单”提供便利,那么这就属于双方共同侵权。但实际操作中,很难认定是否为平台方的支持或默许。相对来说,这部分属于法律空白。

据分析,“刷单”破坏了竞争秩序,如果商家都来“刷单”,市场交易将会偏离公平竞争的轨道,网购生态环境将进一步恶化。

康健坦言,“刷单”尽管在短期内会带来利好,但长期看会严重损害企业的品牌价值。

专家指出,网络交易的维系要靠商家的信用和消费者认可,一旦由于“刷单”引发消费信任体系崩塌,对于电商发展可能是致命的,不能够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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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有意投资同程 在线旅游商捆绑“大佬”更紧密

  OTA(在线旅游代理商)这几天正以每天一个“爆炸性”新闻的方式“怒刷”存在感。在票管家融资、芒果网与中旅总社合并后仅仅一天,一个更加重磅的消息出炉―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亲口表示:“最近又并购一个大型的旅游网站,这个消息很快也会发布出来。”

  以排除法来看,目前正在融资且对象尚不明确的品牌OTA当属同程。6月25日,同程方面坦言,其得到了多家资本的关注和青睐,包括万达、腾讯等在内的诸多投资人对该公司新一轮的融资表达了明确的意向,所有投资人也将全力支持同程旅游在中国资本市场独立IPO。

  有接近人士透露,一旦万达真的入股同程,则双方未来在线上和线下的旅游产业合作诉求非常明显,而目前各大OTA背后都不同程度地靠着各个“大佬”,未来在线旅游的商战还会牵动“大佬”之间的竞争格局。

  万达转型

  万达想要转型,这是王健林一直以来的夙愿。就在日前,王健林做客新华网思客讲堂,作了题为“万达的转型与挑战”的主旨演讲。在这个演讲中,王健林分享了万达第四次转型的实招与干货。

  王健林指出,万达今年提出了新的转型目标―“2211战略”。就是到2020年,做到企业资产2000亿美元、市值2000亿美元、收入1000亿美元、利润100亿美元。未来追求的长期目标,来自房地产类的收入降到30%以内。

  “现在,万达之所以能够真正实现转型,并开始向正确的方向走,最重要的原因是确定了正确的战略转型方向,至少未来十年左右将围绕四个支柱产业发展:一是万达商业。把原来起家的基础公司变成一个商业服务公司,没有地产。二是文化集团。万达文化集团是包括文化、体育、旅游等等在内,这个集团大概有四个控股公司,一是影视控股,二是体育控股,三是旅游控股,四是儿童娱乐。”王健林表示,第三是金融板块,其很快就要成立万达金融集团,最近一两个月就会宣布。万达将形成一个金融集团,有银行、保险、证券、支付公司、资产管理等。第四则是电子商务。

  值得注意的是,王健林特别提到了未来万达对于旅游产业的高度关注与发展想法。

  王健林指出,万达现在从事一个新的行业―旅游产业。这个产业也是结合了其自身优势在做,其已摸索到一个品牌叫做万达文化旅游城,现在已经开业了3个,效果非常好。其还有一些其他旅游项目,叫做建设目的地,正在投资的有十几个,同时也提出了一个目标,即2020年成为世界最大的旅游公司。“现在世界最大旅游公司是迪士尼,一年1.3亿入园人次。而我们2020年的目标是2亿人次,要做到还要靠大型旅游度假区。”

  既然要“叫板”迪士尼,那么万达就要有足够的旅游产业资源积累和运作实力。

  于是重点来了。

  王健林直言,度假是一种反复消费,不是一次性消费。做完以后还要结合自身优势开发旅游产品。其想把目的地和渠道叠加,现在做的还不够,除了并购一些旅游社,还要往新的方向发展,比如万达最近又并购一个大型的旅游网站,这个消息很快也会发布出来。把线下平台、线下渠道结合在一起,这个转型就成功了。

  同程的资本畅想

  尽管王健林并未明确其将并购的大型的旅游网站的名字,然而很快同程就被锁定。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途牛刚刚引入了京东注资,且京东成为途牛第一大股东;艺龙刚被携程入股;携程规模太大,很难一口气“拿下”;驴妈妈则获得锦江系的注资;芒果网昨天刚宣布与中旅总社合并。纵观这些知名的OTA,都背后有各自的“大佬”级别股东,而目前正在进行融资且还未敲定此轮融资对象的当属同程。

  “我们知道同程正在进行最新一轮的融资,有意向的投资者很多,其实我们也和其沟通过,如果谈得差不多,那就可以定下来了。至于具体的投资者就不便透露了。”作为同程第二大股东的携程,其内部高层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

  正当万达是否注资同程变得浮想联翩时,同程“发话”了。

  同程6月25日官方表示,“近期关于公司融资的传闻可能会比较多,在这里统一回答下,同程旅游十年创业,十年拼搏,让更多人享受旅游的乐趣是我们不变的使命。公司的快速发展,得到了多家资本的关注和青睐,包括万达、腾讯等在内的诸多投资人对公司新一轮的融资表达了明确的意向,所有投资人也将全力支持同程旅游在中国资本市场独立IPO。公司已于近期正式启动A股IPO,同程旅游的创始人团队,在今天中国在线旅游风起云涌,高潮迭起之时,更有百倍的信心,带领所有创业伙伴,实现千亿营收,千亿市值,成为最受客户信赖的百年企业。”

  记者辗转联系到同程内部高管,其表示万达的确是有投资意向,但目前一切还未最后敲定,所以无法透露太多,也不便谈及具体的数字与其他细节,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假如未来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则线上和线下业务的融合会非常多。

  “OTA说到底,要的就是客源,市场份额,为了达到目的则需要更多投入到价格战和线下实体资源的争夺当中去,价格战可以获得客流,而线下资源的争取则可以提升OTA自己的话语权。不论是价格战还是资源争夺,都需要资金投入,相比较去哪儿背靠百度、途牛刚刚引入京东等,同程目前正急需资金支持,所以圈内都知道同程的融资计划进行了一段时间了。因此对于同程而言,如果可以获得万达这类‘大佬’的资金支持就相当于背靠了‘土豪大哥’,既可以解决资金问题,也可以联手万达的旅游实体业务发展。对于万达来讲,其目前正大力关注旅游产业,此前万达已经并购了数家旅行社并投建酒店、度假村等项目,而其独缺在线旅游业务的支持,因此如果未来万达入股同程,则也等于补全了万达的旅游板块细分业务。”劲旅咨询首席分析师魏长仁认为,未来OTA之间的商战会越来越微妙,互相之间有竞争也有合作,同时OTA之间的竞争还会牵动背后“大佬”们之间的竞争,市场格局会产生颇有意思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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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德拉谈微软新使命:将做出“艰难的选择”

纳德拉谈微软新使命:将做出“艰难的选择”

北京时间6月26日早间消息,微软CEO萨蒂亚・纳德拉(Satya Nadella)周四致信微软全体员工,介绍了微软新财年的计划。纳德拉谈到了Windows 10的发布,并公布了微软新的官方使命口号:“帮助全球所有人、所有组织实现更多”。

如果关注纳德拉担任微软CEO以来的举措,那么这一使命口号并不令人惊讶。这再次表明了纳德拉对微软的目标,而这相对于前任史蒂夫・鲍尔默(Steve Ballmer)提出的使命更加直接。

微软并未公开发布纳德拉的这一邮件,而美国科技网站Geekwire获得了这封邮件。这封邮件是纳德拉向微软员工传达的“国情咨文”,为微软未来一年的发展定下了基调。邮件中再次强调了微软正在经历的转变,包括对移动设备和云计算服务的专注。

这封邮件同时谈到了微软企业文化的转变。微软正试图变得更敏捷,实现更快的响应速度。

纳德拉表示:“我认为文化不是静态的。基于组织内所有人的行为,文化每天都在发展。我们处于很好的地位,以把握今年新的增长。我们需要在新领域展开创新,针对我们的计划完成执行,并在一些表现不好领域做出艰难的选择,以能够给客户带来价值的方式解决困难的问题。”

纳德拉上周宣布,4名高管将从公司离职。在此次调整的同时,微软的Windows和设备集团也将合并。自纳德拉去年宣布1.8万人的裁员以来,上周的消息是微软规模最大的一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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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下一个阿里?港证监会否决同股不同权

错过下一个阿里?港证监会否决同股不同权

6月26日消息,就在港交所称即将展开多重股权结构第二阶段咨询之际,香港证监会突然称“基于公众利益”而发表声明,否决了港交所同股不同权建议。

香港证监会称,公司规模庞大并不能保证它会公平地对待其股东。市值大的发行人如有任何企业失当行为,将可能影响更多投资者,并对香港资本市场造成更大的影响。

香港证监会还表示,假如不同投票权架构变得普遍,香港的证券市场及声誉将会受损。

港交所随后表示,将与香港证监会继续沟通,而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亦会参考证监会的意见,再决定下一步的最佳方案。

据悉,引发港证监会关于同股不同权讨论的源头是,港交所错过阿里巴巴赴港IPO的大单。最终,2014年9月,在长达数月谈判之后,阿里巴巴在美国上市。

港交所总裁李小加一直非常支持修改港交所的这一政策,他曾在博客文章中表示,他支持那些赞同改革的人,因为对投资者来说,加权股票结构的问题“并不重要”。

分析人士认为,香港证监会否决港交所同股不同权建议,很可能会导致港交所错过下一个阿里巴巴,也可能会让香港在国内资本市场的地位受到影响。

以下是公告全文:

香港证监会就联交所有关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建议草案发表声明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有关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建议草案发表以下声明。

联交所于2015年6月19日就不同投票权架构发表的J询总结概述了建议草案的部分相关特点,以便就不同投票权架构进行第二阶段的J询。证监会研究过该建议的更详尽版本。

该建议草案涉及公司以不同投票权架构在联交所作主要上市。证监会董事局一致决定不支持。

董事局的意见如下s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须拥有非常高的预计市值

公司规模庞大并不能保证它会公平地对待其股东。市值大的发行人如有任何企业失当行为,将可能影响更多投资者,并对我们的市场造成更大的影响。

举例来说,这些发行人有更大机会成为指数成份股,令到指数基金及其他利用公众资金进行投资的“被动式”机构投资者,在即使基金经理并不赞同这些发行人的不同投票权架构的情况下,被迫买入并持有它们的股票。

联交所要求合资格申请人具备某些与其行业及公司创办人贡献有关的特征,并将其作为一系列“加强适当性”要求。

证监会强烈关注有关建议。有关建议需要监管机构评核上市申请人是否符合“加强适当性”要求(例如上市申请人有否一些不能很容易复制的独特特征;是否有可能维持竞争优势;以及公司创办人的贡献),以厘定公司是否合资格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

由于在适用这些要求时只能依赖主观判断,故有其内在的不明确性。一个依赖监管机构主观判断来厘定哪些上市申请人可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制度,不但会导致监管上的不确定性,亦可能导致决策的过程不一致和不公平。证监会不赞成在此基础上继续进行。

只有新的上市申请人才会获准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配以适当的反规避措施)

证监会认为,假如不同投票权架构变得普遍,香港的证券市场及声誉将会受损。证监会所考虑的包括建议草案能否有理有据地限制不同投票权架构获采用的情况,以及是否设有有效措拖以防止不合资格的申请人规避这些限制。

举例来说,根据建议草案,只有新申请人才能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这意味着目前已上市的公司及日后并非以不同投票权架构上市的发行人均不得采用这种架构。

要使这一限制发挥作用,必须设立有效的措施,防止不合资格的发行人利用分拆、资产转移或其他形式的企业重组等安排去规避此项限制。证监会对于联交所建议的反规避条文是否有效,表示重大关注。

单单对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发行人的数目加以控制是不足够的。证监会对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发行人收购现有上市资产所带来的潜在影响有所关注。

假以时日,若不受限制的话,上市后交易可导致现有上市业务及资产的重大部分被转移至不同投票权架构之下。证监会认为,有关发展在整体上对市场及投资大众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

此外,建议草案没有解释当中多少项建议的保障措施及条件(例如,创办人是否持续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能够获持续监察,以及监管机构或公众股东可对违反规定的公司采取那些行动。

对不同投票权架构的讨论的一个焦点,是与美国就中国内地业务的上市地的竞争。香港的营商及竞争环境受多项因素影响,并可在相对较短时间内出现重大转变。

证监会在执行其监管职能时,会考虑长远及短期目标,致力维持公平透明等核心原则,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

证监会董事局注意到多个月来本地及海外公众对不同投票权架构事宜的广泛讨论及报道,并就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声誉的重要性作出讨论。有鉴于此,董事局基于公众利益发表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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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移动的重新构想

不论是我们的生活方式还是生活习惯,都在互联网时代的潜移默化中不断发生着变化,从互联网时代到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变革,两者过渡的时间之短、速度之快让我们喟叹。5.28日,“互联网女皇”Mary  Meeker发布了年度互联网报告,笔者以崇拜之心看了报告,下面就Mary  Meeker提到的社交+移动的重新构想进行展开。报告中指出,全球户用户前10的应用中有6款是消息应用,由此可见,社交应用在互联网中的地位之重。在我们国家,很多80/90后是从申请QQ号开始学会上网的,从定位为熟人之间社交的QQ,到以陌生人社交的陌陌,再到现在出现的各种各样的移动社交类应用。除了易信、来往、微信等做大而全应用之外,还有聚集爱好唱歌人士的唱吧、针对90后娱乐性强的友加、专注情侣人群的小恩爱等等这些具有针对性人群的社交应用。  

社交+移动的重新构想

在笔者看来,移动社交在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推动之下,将会朝着更加精细化的功能,更加多元化的形式进行发展。在拥有大量用户和无人能及的用户黏性的QQ和微信的大背景下,倒逼着更多的移动社交应用在功能定位上不再局限于全应用,而是朝着越来越精确的方向进行发展,从大范围的陌生人和熟人领域的广泛撒网,走向职场、同校园、情侣、同城或者是相同爱好等等具有某个具备相同属性的窄巷定位,在自己的蛋糕里深挖并向外扩散,找到属于自己的细分用户,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内容形式上也不在局限于消息的推送,而是从内容的即时推送者逐渐走向平台搭建者,用户通过平台对图片、音频及视频进行分享,或者是反馈评论等等,以不同的形式参与到内容的生产和消费中,用户以编撰、加注、标签、收录、分享等方式,全方位生产内容,并同时消费内容。

另一方面,移动社交的形式将会更加多元化,内嵌式的方式和平台化的运作将会成为新的常态,我们也将能看到有更多的互联网公司用不同的方式搭上移动社交的顺风车,从而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互联网女皇在报告中意指“消息传递”还有很多盲区,在笔者看来,就是社交应用将会朝着跨平台,跨应用的方向进行发展,不论其方式是在别的平台上内嵌移动社交,还是在移动社交应用上加入其它平台的信息,其最终达到的目的都是打破消息和数据只在单个应用内传递的壁垒,将跨平台的消息传递实现同步,通过场景搭建,各种关系通过数据进行交融汇通,打造以社交为中心,向交易,交往,物联网等四面发散的移动应用生态。社交在互联网上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各大互联网公司将会相继在自己的平台上加入社交的功能,让移动社交实现平台化的运作。通过搭建移动社交的平台,商家能了解用户需求,从而指导自己的商品投入或是改进服务质量,对于用户则能更加准确的了解商家信息,而在商家和用户之间产生的数据,对于互联网公司而言,一方面能积累用户流量,另一方面能通过用户反馈优化自己的管理,从而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公司在移动社交上开始布局,力图通过移动社交这个桥梁来发现和转化用户,并且通过用户反馈的信息,优化自己的功能,从而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这也是淘宝,京东,百度目前正在发力的为用户推荐个性化信息。以现在观未来,能明确未来之路,以未来看现在,能省视自己当下的方向。互联网女皇已经在移动社交上做了预测,如何契合大的方向,充分利用移动社交的特有属性,为用户提供更多的服务,就需要各大公司用更加开放的眼光进行重新构想!  

映盛中国,作为最早涉足互联网营销的专业服务商,在互联网互动整合营销和移动营销领域拥有强大实力和卓越口碑,立足于多套自主开发专利技术的互联网营销与网络公关执行分析系统矩阵,为客户提供:互联网互动整合营销规划与执行,互联网公共关系(EPR),社会化媒体营销策略制定与实现,移动营销策略制定与执行,互联网舆情定制化解决方案&分析报告,以及快速实现销售线索或品牌效应增长的各类整合营销服务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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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投资人讲故事时,这12个雷区你可不要踩

给投资人讲故事时,这12个雷区你可不要踩

其实大部分初创企业并不是非要引进风投的,但是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需要引入风投进来的话,你还是需要做好准备功课的。比如准备好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给投资人来一场震撼人心的Pitch,拿出一份充满说服力的商业计划书等。这方面的信息现在到处可见,只要你用心去发掘就很容易找到了。

这里我倒是想说一说那些鲜有人谈及的,而缺乏经验的创始人在尝试说服投资人的时候又经常会犯的,那么一些典型错误。

关于这个方面,也许你首先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尝试站在VC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这里你也许可以去angel.co去听下别人的Pitch是怎么说的,尝试下换位思考,看下如果你自己是VC的话你会怎么看待这些Pitch。当你做多方比较之后,你应该就能很容易的找出究竟那些Pitch是引人入胜的,而哪些又是引人入睡的了。

但是知道哪些是好的Pitch,哪些是坏的Pitch还不够。如果有些风投禁忌你没有注意到的话,你很有可能就会像其他初创企业新手一样,把吸引风投的机会拱手相让给别人,甚至你的竞争对手了。

下面本人就给大家说说你在给他投资人做Pitch的时候,存在哪一些顾忌。

1. 忌透露你的团队之前从未一起合作过

示例:“我们团队虽然之前从来没有合作过,但是我们都是好友了”

你拉的团队从来没有一起合作过的话,在你自己看来,其实并没有什么错。但是在VC眼里,如果你的团队之前就有过成功的合作经历的话,他就越会觉得你的团队是更加可靠的,成功率也是更高的,从而他投机的几率也会更高。相比投资一个好的创意,很多时候VC更倾向于投资一个优秀的团队。

我之前就看到过不少在做Pitch的团队,因为某些分歧而在投资人面前就争吵起来。结果大家也可想而知了,不是投资人叫他们回家慢慢吵,就是投资人走人留下他们在自己的office慢慢吵。

2. 忌在没有战略计划之下自我吹嘘市场份额

示例:“我们只想在这个万亿美元级别的市场分一杯羹,成为下一个Uber”

市场份额的大小,应该是企业家做Pitch的时候最常引用的一个数据。你如果在还没有提出任何战略计划的情况下就说出这样的话,那么VC认为你很有可能是在孤注一掷,手上已经没有什么筹码跟他进行谈判了,或者说会认为你是一个自吹自擂的家伙。其实强调你所处的是一个存在巨大机会的市场本是个好事,但是你着眼点应该是描述清楚你提供的产品/服务究竟为这个市场带来了什么更好的与众不同的问题解决方案,而非一味的强调市场的巨大。这里你可以借鉴下人家Aribnb第一次做Pitch的时候是怎么对要进入的市场进行描述的。

3. 忌只描述发展速度而隐瞒成本消耗

示例:“请看这个J型曲线(J-curve)图,我们将要腾飞“

这是创始人做Pitch的时候第二个最经常引用的数据。数据中常常描述的就是在未来4-5年时间企业将会如何的呈J型曲线如火箭般飞升。但是这里要注意的是,火箭的飞升是需要消耗巨大的燃料的,你不能只给VC看到你的企业的营业额在飞升,而隐瞒了飞升所需要消耗的巨大的“燃料”。这里大家可以看下Dollar Shave俱乐部的早轮和晚轮融资的Pitch是怎么描述企业火箭般的发展速度的。

4. 忌不清楚投资人对风险承担的态度

示例:“我们虽然现在还没有收益,而这也正是你现在进行投资的最好时机,可以在今后赚取最大利润了。”

当你说出这话之前你要万分小心。诚然,有那么很小一部分勇于冒险投资人,特别是天使投资,喜欢迎接挑战,在你的企业根本没有收益的时候就进行投资,他们也勇于承担存在的下滑风险。但是,你要相信,大部分的投资人,更愿意在看到你的生意有一定的盈利记录以及相关的证明数据的时候,才会给你砸钱的。

所以你要在做Pitch之前做好准备工作,了解好你面对的投资人是属于哪一种,这样你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如果你在这个市场属于先行者的话,那么我建议你看下我们的Red Hoffman面对格雷洛克合伙公司(Greylock Partners)风头公司,在LinkedIn的B轮融资的Pitch中,是如何对第4点和下面的5,6两点进行处理的。

5. 忌未搞清楚投资人对未知市场的态度

示例:“我们计划对这个市场进行教化”

道理同上面第4点。很多投资人都不想去耗费巨额金钱和冒巨大风险去对未被证明的市场进行教化的,他们更希望的是别人来做这个事情,而自己来坐收渔翁之利,坐等这个市场已经被证明可行的时候再进行投资。

6. 忌将不存在的市场当商机

示例:“我们这个创意非常新颖,所以我们的竞争对手还没有出生了”

那你就要反过头去,看下上面两点,然后思考下你这个市场是否真的存在,然后再来跟我谈融资的问题。

7. 忌展示不能显示市场牵引力的盈利数据

示例:“我们有盈利记录,这里是我们十年以来的记录”

如果你这10年或者5年盈利都是呈持续上升的发展态势的,那你提供这样的记录非常好,值得称道!但是如果你这长达多年的盈利曲线是呈水平状态或者颠簸不堪甚至总体下滑的话,那我只能对你说上帝保佑你了,因为这证明你的产品/服务根本没有市场牵引力(traction)。

投资人喜欢看到你的产品是有市场牵引力的,但要注意的是,有时有市场牵引力不代表你在短期内就需要盈利。我们看下人家Paypal是在俘获了400万用户的时候才开始盈利的,但是人家一开始就是充满着市场牵引力的,且是巨大的市场牵引力。

8. 忌自吹自擂

示例:“Google那边昨晚才请我吃饭,你再不出手就晚了”

投资人眉头一皱,心里自忖:"怎么每个人都这样说啊,拜托,你这些威胁吗?"这种唬人的说法也许对一些不懂行的刚入门的VC会偶尔奏效。但是,如果你面对是一个手上握有一到多家健康成长企业的资深VC的话,他们一眼就能看穿你在撒谎,从而对你的印象就会大打折扣。

9. 忌透露企业已经把钱烧光

示例:“我们把钱烧光了,所以需要融资”

如果你这样说的话,表明你是一个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的家伙,看来你并没有对你企业进行妥善的计划安排。从这看出来,你不是一个不能很好的控制资金的运作的人,就是一个对市场没有很好的判断力的人。无论是哪一种人,从投资人来看,都不是个好兆头。

10. 忌搬弄虚假客户充门面

示例:“以下是那些对我们的知名客户和支持者列表…”

如果你的这些顾客和支持者列表是真实可靠的话,那给投资人显摆下也未尝不可。但是你要注意你给出的清单列出的客户是你确实存在的客户,千万别陷入以下的对话情景:

投资人:那么你们的客户美国运通情况如何了?请给我演示下。

创始人:他们非常感兴趣…,嗯,他们之前有跟我们在线预定了一个研讨会议…,嗯,其实我们也不确定他们是否真的会参加该会议了…,但是他们之前确实有说过会参加的!

否则,一旦这种情况出现,你就可以把你所剩无几的可信度放回你的口袋然后拍屁股走人了。

11. 忌对财务状况一问三不知

示例:“哦,不好意思,我并不是很清楚我们的具体利润,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销售成本,烧钱速度,等等”

如果你真的说出这样的言语的话,那么你还想往下的对话怎么进行下去呢?在Pitch的过程中你肯定会被问及这些财务状况的,所以请千万要准备好。但是,如果你真的不知道的话,千万不要胡诌,因为撒谎比不知道更严重。一旦投资人知道你在整个环节中有任何撒谎的地方的话,他就很难相信你是一个值得合作的人了。

12. 忌将亲朋当客户

示例:“我们的亲朋好友都尝试过我们的产品/服务并为此叫绝”

“哦,那么也许你的这些亲朋好友应该来给你投资,而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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