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动传统金融奶酪!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app开发]

别动传统金融奶酪!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

业内期待已久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终于在上周六出炉。意见对涉足到互联网金融的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都提出了相应监管要求。由此开始,互联网金融长期以来的野蛮式生长时代已结束,不符合要求和规范的企业将面临淘汰。

意见首先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官方定义――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有分析人士认为,上述定义暗藏深意,传统金融机构排在互联网企业之前,可见不仅仅是互联网企业做金融得到认可,监管层更加鼓励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利用网络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意见还针对不同业务,明确划分了监管部门,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网络借贷业务、互联网信托业务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股权众筹融资业务和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则由保监会负责监管。

在此之前,互联网金融一般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负责监管。如今,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各司其职,在某种程度上是一大进步。

比如恶意卷款“跑路”的P2P平台,在网站注册时是否经过正规的工商注册手续,有没有走过“绿灯”,将会一目了然。因为在审核P2P平台公司资质时,如果来者不善,很容易就会被识破。

总而言之,意见对互联网支付、P2P、网络银行、互联网保险、股权众筹、互联网信托等具体领域的要求,将对这些行业接下来的走向产生深远影响。

  第三方支付或受冲击

意见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应清晰界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此条虽然尚未明确界定互联网支付的权利和义务,但也暗示了互联网支付不能横冲直撞,随便触碰别人的蛋糕,比如抢传统银行的生意。

其实,互联网支付企业一直都是小心谨慎,比如支付宝进军线下,每一步都走得如履薄冰。

意见指出,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易宝支付CEO唐彬(微博)对此表示,如硬性规定只能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存管,既不符合网贷市场现有的实际,也无快速响应的能力,更不利于未来的发展。

唐彬认为,总体而言银行没有兴趣,也没快速响应能力支持P2P托管,相关政策应有弹性。

有分析人士指出,这一指导意见主要是规范第三方支付的运营,即第三方支付不要和银行抢生意,而更应该专注于做小额、快捷、小微支付,资金托管也不要做,直接交银行处理。

显然,这对面向企业做大额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如快钱、易宝支付、汇付天下等,是不利消息。

  P2P将不能提供担保,倒闭潮将至

在网络借贷方面,意见也进行了明确的界定,网络借贷仅包括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并无网络大额借贷。

意见要求,P2P网络借贷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这意味着,P2P平台将只能作为信息中介,不得以平台的名义为借贷双方提供信用背书,不得承担风险。

在美国因为有现成的FICO信用评分系统可用,P2P平台可以清楚判断借款人的信用情况,然后将借款人的信用信息披露给出借人。比如美国知名互联网金融公司Lending Club,它本身只作为信息中介,收取中介费,却不承担风险。

而在国内,由于人们还没有很好的借贷习惯,绝大多数人的央行征信系统都尚无记录,由于没有强大的信用数据可供参考,借贷双方均无从知晓对方的详细信息,双方也就很难达成借贷。

为了促成双方达成合作,P2P平台不得不为借款人承担起信用背书,这就意味着平台要对用户的资金负责。而一旦出现无法担负的责,就只有选择跑路。

随着意见的出台,P2P平台将不能提供担保。也就是说,P2P平台将不再对投资者资金负责,即使资金无法赎回,P2P平台也没有义务对其进行兜底。

此外,拍拍贷CEO张俊指出,就目前这种状况而言,此次意见出台后,P2P行业的劣币必将遭遇淘汰,大批不符合规范的平台或快速逃离,很可能引发一波P2P“跑路”狂潮。

张俊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尽早撤离监管风险较大的平台,一旦这些平台经营不下去选择跑路,会给投资者带来非常大的损失。

  网络银行不可动传统银行的奶酪

而对于网络小额贷款,意见指出,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

此前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都表示不做大额贷款。蚂蚁金服CEO彭蕾表示,网商银行的贷款额度不会超过100万元。微众银行副行长黄黎明也表示,微众银行不做大额贷款,比如房贷,至少在短期内就不会考虑。

随着意见的出台,网络银行只做小额贷款的深层考虑也开始浮出水面。某种程度上,网络银行其实并非不想做大额贷款,只是迫于政策压力,不能做。

此举意味着,网络银行并无法直接攫取传统银行的最大一块蛋糕。

在定位上,无论是微众银行还是网商银行,都一再强调不触碰前20%的高净值人群,只服务剩下80%的长尾客户,前者是传统银行赖以生存的根基。而大额贷款,就主要产生于前20%的高净值人群,因而网络银行就只有网络小额贷款可做。

此外,在渠道上,微众银行与网商银行也只从纯线上入手,不与传统银行产生交集。

本质上,监管层希望让网络银行成为传统银行的有效补充者,但不是颠覆者。

微众银行开业已半年有余,上线了一款个人小额信贷产品“微粒贷”,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已经登录手机QQ钱包,据了解很快将登陆微信平台。在此之前,微众银行还有两款产品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正式上线。

网商银行于6月25日开业,目前也尚无产品对外发布。

二者眼下最揪心的问题莫过于如何解决远程开户的问题。网商银行行长俞胜法甚至对微众银行表达过同情,他认为微众银行开业半年,但仅有面向极小部分客户开放的小额信贷产品“微粒贷”,其难言之隐就在于没有账户体系。

有从事人脸识别技术的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刷脸”开户在技术上已经可以实现,通过技术识别,甚至有可能比人工识别更加可靠,但监管层出于安全考虑,目前还没有放开。

  互联网保险牌照贬值,进入混战模式

对于互联网保险,意见明确指出,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应当坚持服务互联网经济活动的基本定位,提供有针对性的保险服务。

国内互联网保险市场,目前已有腾讯、阿里巴巴和平安集团等共同出资建立的众安保险,有泰康人寿等发起筹建的泰康在线财险,以及由平安创投、复星昆仲资本等投资的保险特卖平台大特保等。

不过,已经获得互联网保险牌照的公司仅有四家,分别是众安保险、易安财险、安心保险和泰康在线财险。其中,众安保险于2013年成立,而另外三家今年6月底才刚刚拿到牌照。

两年的领先,已促成众安保险一家独大。截至2015年5月底,众安保险上线产品超过100款,累计服务客户数超过2.7亿 ,累计服务保单件数超过18亿。

7月2日,保监会官网刊文证实,众安保险已增资57.6亿元以提高偿付能力充足水平。增资后,众安保险估值为496亿元。

众安保险目前的业务方向主要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服务互联网生态,基于互联网场景设计的产品;其次为直达用户的保险产品;此外,还有与跨界共创,做空白领域的创新产品。这与意见所要求服务互联网经济活动的定位基本一致。

有投资人士认为,众安保险近500亿元估值,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牌照的价值之上。这与过去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下发如出一辙,互联网保险的牌照也会越来越多。物以稀为贵,原有的牌照价值会逐渐降低。

三家拿到牌照的互联网保险公司获批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货运险、信用保证保险、意外险、健康险、家财险、企财险等,与众安获批成立之初允许经营的范围基本一致。由此观之,众安保险将同时迎来三大竞争对手。

不过,众安保险CEO陈劲对腾讯科技表示,有更多人一起做这件事,走这条从0到1的探索道路,这种改变就会更大,众安保险服务于互联网生态、做更好保险服务的初衷才能更早地实现。

由意见中对“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可看出,监管层鼓励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的方式开展新的业务,而泰康人寿也许是其中一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

泰康在线财险由泰康人寿等公司发起筹建,后者在传统保险行业有近20年的经营经验,这些将被充分利用到泰康在线财险。从人员部署上看,泰康在线财险核心管理层均来自泰康人寿的高层,泰康人寿总裁兼首席运营官刘经纶拟任董事长,泰康人寿副总裁兼创新事业部总经理王道南拟任总裁。

至于泰康为什么不利用互联网做寿险,有分析人士认为,泰康在传统寿险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但寿险会因为不同的情况,赔付也因人而异,很难一概而论。因此,标准化的财险产品更适合在网上进行销售。

另一家新拿到牌照的易安财险公司大股东银之杰为A股上市公司。同时,银之杰还是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后者于今年1月被列入央行“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机构名单”。而征信牌照很可能将于近期发放。一旦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顺利拿到征信牌照,就意味着银之杰将成为A股唯一一家手握征信与互联网保险两张牌照的公司,这有可能会推高其股价。

安心保险方面表示,未来将依托互联网开展保险业务,不设线下分支机构,将以个人车险、小微企业的财险和责任险业务作为未来的主打业务。

  股权众筹仍是富人的特权

在股权众筹方面,意见明确对其进行业务分类指导,要求股权众筹必须通过中介机构平台,股权众筹融资方应为小微企业。

其次,意见还明确股权众筹将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组成部分。京东金融相关负责人认为,这是对于股权众筹的认可,也承认了股权众筹的法律定位。

2015年以来,股权众筹开始成为巨头竞相角逐的领域。

今年3月底,京东股权众筹平台“东家”正式上线。京东于6月16日交出的股权众筹答卷可圈可点,“东家”平台上各类股权融资项目融资总额达2.66亿元。

京东众筹负责人金麟告诉腾讯科技,京东股权众筹项目多以A轮为主,目前已在TMT、智能硬件、文化创意、O2O等领域多点开花。

蚂蚁金服也不甘示弱。6月中旬,蚂蚁金服旗下股权众筹平台“蚂蚁达客”已在上海成为首个获得工商登记确认的股权众筹企业。可以预见的是,蚂蚁金服未来也将对“蚂蚁达客”平台倾注一定的资源。

与此同时,奇虎360董事长周鸿t(微博)也看好这一领域,在今年5月初的“奇酷”手机品牌发布会上,他宣布将借用“股权众筹”的方式做手机,新手机公司“奇酷科技”将拿出一部分股权,用户可以投资成为股东。

然而,尽管有巨头杀入,初创公司并未被吓跑。据盈灿咨询的统计,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共有235家众筹平台,仅2015年上半年新增53家。目前正常运营的众筹平台达211家,这211家中股权类众筹平台数量最多,达98家,占据近半壁江山。

然而,上半年股权类众筹项目完成率仅有7.14%,成功率也仅有20%。这也是为什么意见要求股权众筹投资者需要具备相应风险承受能力。

其实,早在2014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就对股权众筹融资的性质、投资人门槛、融资者的准入范围等做出初步界定。

管理办法要求,股权众筹应当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投资者必须为特定对象,即经股权众筹平台核实的符合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实名注册用户,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股权众筹平台只能向实名注册用户推荐项目信息,不得兼营个人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或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参与股权众筹的投资人(个人)金融资产方面不低于100万元,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

上周六发布的指导意见并没有对管理办法中要求的投资者上限200人以及个人资产或收入提出新的规定。

有业内人士指出,股权众筹的关键还在于“众”。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这一要求,是其走向全民VC的一块巨大绊脚石。一旦该项规定真正施行,股权众筹平台万万不敢冒险违规,因为一旦某项目的投资者超过200人,就可能会被定义为“非法集资”。

此外,股权众筹对个人资产和收入的要求,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其不合理性。

一方面,投资人标准规定太高,几乎完全杜绝了中低收入阶层参与的可能,从本质上来讲已经不再是互联网众筹,而更像是私募;另一方面,互联网业务本身就该是小额分散的长尾市场在支撑,仅仅依靠20%的精英人群,与互联网业务的发展规律相悖。

  为什么没有互联网信托?

而对于互联网信托,意见虽然提出了不少要求。但在当下,并没有特别成熟互联网信托的公司,在众多领域都布局广泛的腾讯、阿里巴巴和百度,也都未涉足这一领域。

关键之处在于,信托的门槛很高,要求100万元以上起投,这已经将大多数人群拒之门外。

同时,信托产品也很难通过互联网获取用户。首先,通过互联网投资信托产品风险更大;其次,在中国,有100万元以上可投资产的人群主要是中年以上群体,对互联网并不敏感。

此外,也有观点认为,互联网信托门槛很高,客户都是高净值人群,与传统银行赖以生存的人群重合度极高。一旦将信托互联网化,势必会蚕食传统银行的业务。因此,信托牌照很难拿到。

信托业试水互联网本身就很矛盾。如果不拥抱互联网,就可能会永远错过这次大机会;而拥抱互联网,又面临无从下手的局面。

信托显然不是普罗大众能玩得起的。于是,有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始变着法门做信托,比如将信托产品拆分,然后挂到网站,以类似团购的形式进行销售,最低每人1000元就能起投。这种通过降低信托购买门槛销售产品的方式,让中产阶级、白领也都可以享受到信托的稳定性与高收益。

然而,目前这种做法违反了《信托法》中“合格投资人限制”、“信托产品不能分拆转让”以及“不能集资转让”等诸多法律规定,因而有多家从事该业务的网站被监管部门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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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不愿在电商落伍 再测试在线商店服务[app开发]

Facebook不愿在电商落伍 再测试在线商店服务

  电子商务市场的繁荣景象业已吸引了大批公司的加入,这一市场的强大诱惑力更让诸多大公司垂涎欲滴,这不,就连社交网络大鄂Facebook也想到电子商务市场彰显身手。

  如今,Facebook又在电子商务领域着手进行一次新尝试。Facebook目前正在测试一项新功能,此功能可以让一些中小企业通过他们的Facebook页面来销售货物。其中的一些网络商店还可以允许用户直接在Facebook社交网站上浏览和购买产品,其它一些功能则是可以指引用户迁移到零售商的网站。

  Facebook公司一位发言人表示,目前已经数量几家零售商和电子商务公司在测试移动版与桌面版的Facebook新功能。不过,这位发言人并未具体指出是哪些公司。

  Facebook测试电子商务新功能的消息最初由美国科技博客BuzzFeed率先报道。Facebook的这些新举措也是该公司最新尝试在自己的页面上精心推出商务业务的一系列重要举措。

  也就是说,Facebook正在努力尝试推出自己的电子商务业务。据市场研究机构Alexa的数据,Facebook是全球访问量第二大的网站。长期以来,诸多零售商也一直将此社交网站看作是他们增加销售额的最有潜力的合作门户网站之一。

  Facebook本身并不销售商品,但是,该公司希望其网站上的购物者能够吸引更多的广告主,从而进一步帮助Facebook提升营收。此番测试这些新功能,也体现了Facebook内部正在开展更多的努力措施来强化该公司的业务组合,并以此深入电子商务领域。

  事实上,Facebook的诸多竞争对手,例如谷歌(微博)、Pinterest和Twitter等,也都在积极尝试电子商务业务。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Facebook在电子商务领域已经取得了一些进步,例如,在线零售商Zulily和Everlane的客户就可以通过Facebook的Messenger应用来追踪买家的订单情况。

  但是,电子商务领域的诸多专家也提出了质疑,即用户能否在Facebook网站从社交活动转化为购物活动。另外,到底会有多少零售商会注册Facebook,这也是未知数。毕竟,零售商一直都在小心翼翼地保护他们与客户之前的关系。

  Facebook尽管在电子商务领域已经迈出了一些步伐,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总体而言,该公司此前的一些电子商务努力举措却表现得较为一般。据彭博资讯在2012年初的一篇报道,早在2011年4月份,GameStop就已经在Facebook网站开设了一家商店,但却在六个月之后悄然关闭。

  主要原因就是此网络商店的流量极低,而且客户也总是光顾GameStop自己的电子商务网站。其他一些零售商,包括Gap、J.C. Penney和Nordstrom等,都曾先后在Facebook网站开设在线商店,但又都相继关闭了这些商店。

  行业专家瓦德・格登(Wade Gerten)表示,Facebook此前在电子商务方面的一些努力措施也屡遭挫折,原因就是人们不习惯通过Facebook来购物。

  格登目前担任家居与电子商务公司Evine Live的副总裁,他表示:“一旦有人看到商店,转换率往往会很高,但关键的问题是,几乎所有人都对Facebook上的网络商店熟视无睹。”

  在过去四年中,智能手机已经异军突起。不过,零售商们还没有发现移动应用能够成为流量与销售的持续渠道。然而,据市场研究机构Cowen & Co最新的报告,Facebook大约占据了所有移动流量的三分之一份额,这也就意味着,在移动领域的电子商务业务方面,Facebook蕴含着较大的潜力。

  Facebook公司主管小企业业务的副总裁今年4月曾向媒体表示,Facebook也在努力推动企业主来振兴他们的Facebook页面,用户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手机来了解一些小企业。这就意味着,用户也将能够通过Facebook电子商务业务来开展预订机票等业务。

  格登表示,移动业务的增长正在激励一些零售商再度到Facebook网站尝试开设电子商务业务,而且零售商也可能通过购买某一用户的Facebook消息流中的广告而增加他们页面的流量。

  如果一家零售商在Facebook上开设商店,那么用户也可能会更愿意通过此网络商店购物,只要这些用户被引入到这家网络商店之中。不过,格登还是提出一自己的质疑。他表示:“这其实就是一种行为,我认为人们不会通过那种方式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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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 第三方支付或受冲击[app开发]

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 第三方支付或受冲击

央行、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等十部委今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经历野蛮生长后,要进入到一个更加规范发展的时期。

最大变化是明确了监管,央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

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

这一指导意见在肯定互联网金融价值的同时,也对第三方支付、P2P等行业提出更高要求。

比如,第十四条规定,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易宝支付CEO唐彬就表示,如硬性规定只能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存管,既不符合网贷市场现有的实际,也无快速响应的能力,更不利于未来的发展。

唐彬认为,总体而言银行没有兴趣,也没快速响应能力支持P2P托管。相关政策应有弹性。

熟悉政策人士指出,这一指导意见主要是规范第三方支付的运营,即第三方支付不要和银行抢生意,而更应该专注于做小额、快捷、小微支付,资金托管也不要做,直接交银行处理。

实际上,P2P与银行之间的合作就在走近。不久前,积木盒子就与民生银行达成存管合作。

积木盒子原来选择的合作方是第三方支付公司汇付天下,在汇付天下爆发出托管不稳定等问题后,其选择将资金迁移到民生银行,民生银行还派出一队人马驻扎积木合作负责接口调试。

熟悉内情人士指出,早期P2P规模很小,但现在很多P2P规模动辄达几十亿、上百亿,本身流程需要规范化,另一方面,随着P2P企业规模做大,银行也觉得有利可图,愿意合作。

从监管层面看,银监会的人数有限,原来大部分精力主要集中到银行等企业的监管,只有极少数人力顾及P2P托管业务,将P2P托管业务交给银行,对银监会的监管也会更加方便。

分析人士指出,若硬性规定只能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存管,则第三方支付企业业务会受到一定程度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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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被微信“系统抖动” 那谁抖动了微信?[app开发]

Uber被微信“系统抖动” 那谁抖动了微信?

  这几天最有趣的消息莫过于Uber相关关键字被微信屏蔽的事。腾讯的回应说“系统抖动”造成的这次屏蔽,结果引起了更多争议,有人表示相信,有人表示不信。冯大辉在小道消息里面说他相信这个解释,而我,则是半信半疑,我相信这件事一定有技术因素,但我同样相信背后有非技术因素影响,故为半信。

  百度百科有一个“系统抖动”定义,那个解释跟这件事完全没关系。所以,我们先猜测下系统抖动到底是什么,会造成什么影响。

  在互联网以及计算机行业,系统抖动本来也不是一个严谨的工程名词,不同的系统设计和架构,会出现完全不同的状况。如果非要概括一下,微信所指的应该是指因为分布式系统数据同步的差异,从而造成的系统表现出来的不一致状态。中国用户比较容易体会到类似的系统抖动,大概有两个案例,其一是所谓的Google Dance,就是在Google上时而搜不到一个网站,过几天又可以搜到了。这是因为Google在更新巨大的网页索引库的时候,不同节点的索引版本不一样,导致排序算法暂时混乱。而过了一段时间,数据同步了,自然也就好了。如果你从来没注意过这件事,可能是因为在中国一会能访问Google,一会又不能访问。这就是其二,伟大的GFW系统封网站的时候出现了类似问题,大多数情况下会封掉Google,但某些时候因为数据同步和更新的问题,又导致Google被解封,用户就感觉偶尔能访问一下,但大部分时间不行。

  这两个例子说明这类技术问题确实很常见,最终用户也很容易会感知到它的存在。但这种技术问题的特征应该是偶然发生,持续时间不长,并且分布平均。比如Google Dance不可能只针对一个网站出现,而是机会平均被各种网站遇到,如果每次都是腾讯域名下所以页面都搜索不到,那就不是系统抖动了。而GFW抖动造成被封网站突然能用,也不仅仅限于Google,其他网站,比如Facebook、Twitter也时而会出现突然能访问的状况,如果这些都不熟悉,顺便说一声,著名的1024网今天突然能访问了…按照这个特征对照一下Uber遇到的情况,就会觉得这不是常规意义的“系统抖动“。

  我自己写不少Uber相关的文章,对Uber非常关注,微信上也有不少在Uber工作的朋友。时而会遇到他们说自己的官方帐号不能访问了,或者贴个图问大家能不能看到。对Uber的屏蔽一直是逐步升级的,而且也确实持续了三个月。系统如何抖动,和架构设计和原理有很大关系,但既然叫做抖动了,它必须得是在抖才合理。想想抖动这个词在现实世界本来的含义是什么?抖,应该是忽然向上、忽然向下,一会儿正常、一会儿不正常,这样才叫抖。Uber是持续遇到问题,一边倒,这怎么能叫做抖呢?我觉得叫做“系统倾翻”更符合这种一边倒情况。

  微信的反垃圾拦截系统具体设计和算法不得而知,但所有反垃圾系统使用的数学方法万变不离其宗。它肯定是一种基于概率的过滤器算法。我并不打算在这解释数学原理,霍金说:“一本书中多一个数学公式就会减少一半读者”,所以我就一个公式也不写,只解释一下大致原理。

  以比较常用的贝叶斯过滤器当例子,贝叶斯概率是从一个主观假设开始,通过逐渐补充的数据计算来修正最初假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观假设是可以随便设置的,比如:假设公众帐号发表的文章中,有30%是违反规则的垃圾文章。然后用事实去修正它。所谓修正,就是持续告诉系统这一篇不是垃圾,那一篇是垃圾的过程。在这个模式里面,最早的猜想叫做先验概率,通过一系列的事实修正,最终得到的结果叫做后验概率,后验概率就可以用来判断一篇文章是不是违规了。实际应用系统会比这个复杂的多,但原理应该差不多,总是根据一个假设和事实修正逐渐接近事实情况的优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四处是可以调整的参数,并且会直接影响最终效果。在这类系统中,如果不是专门为Uber调整了某些参数,我实在没法从技术角度理解这种所谓的系统抖动是如何发生的。

  退一步说,就算真是系统自发的错误行为,相关团队也应该早就应该通过优化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而不至于等到大众媒体都开始关注才发现。就说诱导分享这件事,整个微信世界还有比滴滴红包更频繁,更广泛的诱导分享吗?恐怕找不出第二个案例来。但滴滴这样做就是没事,这如果也不是人工优化参数的结果,我只能认为腾讯已经孕育出了超越人类智能的人工智能了。据Uber的官方说明,他们此前已经多次和腾讯联系试图解决问题,结果就是解决不了。另外一方面,Uber中国团队也有不少曾经在腾讯工作过的人。无论是私下渠道还是公开渠道,腾讯应该都不会是这几天才知道这件事存在吧。这些情况放在一起,就更不是单一技术问题能够解释的。

  另外,我时而会举报一些确实是”诱导分享“的文章,以试图测试微信的行为模式。不过到目前为止无一成功,都被系统回复了举报失败。可见这个诱导分享的判断门槛并不低,对比前一段常见的Uber相关文章被“多人举报”的情况,我不禁对这位”多人“同学非常佩服,一举报一个准。我时而感叹世界上最强大的情报机关中,中国拥有两个,一个是”多人“,一个是”朝阳群众“。

  我的“半信半疑“的半疑就来源于此。到现在为止,技术上的解释没法让我相信。当然了,技术上的解释合理不合理并不重要,从阿里到腾讯,技术在关键时刻总是被拿出来“独挡一面“,重要的是将来会怎么样。

  所以所谓半信,除了相信存在一些技术因素,即,确实和算法有一些关系,而不是直接屏蔽一个关键词之外。我更愿意相信微信把事情做好的愿望。在中国普遍的职权不分的情况下,微信能回应此事,并且确实在解决,已经不容易了。

  对于未来我就保持一个半信的态度。对于大企业内部利益的平衡方式,是中国企业和美国企业最大的区别,当然也可以认为是中国社会和美国社会最大的区别。每次大家说起来Google的某些团队竟然要招聘SEO(搜索引擎优化)人员,就觉得是个笑话,但这恰恰说明了Google内部有防火墙,可以隔绝各部门利益。这是成为一个公平平台的关键。这种公平,正是平台型公司获得信赖的关键。在中国,恐怕还没有哪家互联网公司能做好这件事。

  另外,这件事由Uber引发并不奇怪。Uber是罕见的大规模冲击现实世界的公司,在之前,互联网公司里面只有电商企业真正冲击了现实世界。别说腾讯这样一家企业,就算是各国政府不也正在Uber引发的浪潮中颠三倒四,做出各种怪事来吗?

  这里再顺便说一个这几天发生的好玩事。此前我写过我们这个加拿大城市发生的Uber和市政府对抗的故事,最近这故事又有了新升级。本市出租车联盟主席责怪市长,说应该让警方来按照《安省高速法案》严格执法,打击Uber。我们的市长竟然真的致电警方,要求警方严格执法。对于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这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市民简直被震惊了,人们纷纷评论说市长你是Peace offer,有什么权利去要求Police Offer按照你的要求执法啊?果不其然,几天之后警方发言人得体的回复:“夏天是我们最忙的时候,我们最重要的职责是保护市民安全,打击犯罪,保证交通畅通,其他不重要事务暂时没人手专门处理。”

  一个三权分立了上百年的国家,其首都都被搅和到这样颠三倒四,恨不得和中国一样设立政法委组织联合办公,腾讯做为一家公司稍微有点混乱也不算什么奇怪的事。

  对于Uber这样一家公司,并不需要给予他们特别的同情,只要给他们不要太不公平的环境即可。必须要说,微信在维护秩序和尊重用户方面,做的已经比其他中国互联网公司好很多了,希望如这样的抖动只是偶然现象。毕竟,用户还是需要Uber的,这是强大而真实的需求,任何阻力都很难阻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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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都在用“阉割”的手机(手机app)?[app开发]

为什么我们都在用“阉割”的手机(手机app)?
  最近,脑子里总是飘荡着一个旋律: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的手机被阉了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的手机被阉了!或许提醒我,该写写手机阉割这件事了吧?

“阉割”手机的说法最早起始于Wapi时代,早年的“Wifi阉割”当时引起了不小的波澜。当年出于国家通讯安全的考虑,支持我国自主研制的Wapi(即Wifi的中国版),国外手机在中国上市都必须取消Wifi模块,从而产生了一定的功能缺憾,被网友形象地称为“阉割机”。

随着Wifi的普及,“阉割机”似乎已经成为一个历史概念,再次被提及是在在2014年,我在苹果5S引入中国时首次将制式阉割用在定制手机市场,形容手机制式兼容性被认为切除掉,曾经引起一轮的争议!其实,与早年的“Wifi阉割”不同,制式被阉割后的手机在日常使用中并不容易被察觉,但这导致了用户在被“阉割”的手机上将无法使用其他运营商的SIM卡,换号就得换手机,消费者的选择权受到了约束。

什么叫阉割?要是真问真阉割是什么意思,百度搜出来的会挺吓人。尤其是对一些小狗、小猫,甚至某个历史时期的太监什么的,所以,问的朋友一定不是问真阉割是什么意思,你一定懂。阉割就是一个比喻,请不要较真。

最近,国产手机很疯狂,纷纷打出5模10频、7模18频,甚至7模20频的概念,背后的目标无非是想说明自己手机能支持三大运营商的各类2G/3G/4G网络,换句话说,都想说明:我的手机没有被阉割!

要是说清楚在手机上阉割是怎么回事就必须弄懂什么是模?什么是频?

手机阉割的意思就是模不全或者频不全。

这么理解就很容易了!先了解几个定义。

  一、什么是模?

“模”就是手机的网络制式,比如一款支持7种网络模式的联通合约机就包括了GSM/EDGE(中国联通和移动的2G网络)、CDMA1x(中国电信的2G网络)、EV-DO(中国电信的3G网络)、WCDMA(中国联通的3G网络)、TD-SCDMA(中国移动的3G网络)、TD-LTE(移动4G网络)和FDD-LTE(联通电信4G网络)。

需要说明的是,三家运营商目前的模式现状:

  中国移动

中国移动一直是国内用户基数最大的电信运营商,在2G时代曾经优势巨大。但3G时代由于没能使用国际通行的WCDMA而遭遇折戟沉沙。介于TD-SCDMA技术落后,中国移动等于从2G直接过渡到4G时代。4G时代的中移动正在依靠其深厚的用户基础后发制人。目前中移动2G采用GSM,3G为TD-SCDMA,4G采用TD-LTE制式。

中国联通

中国联通在3G时代获得了最迅猛的发展,在争夺优质客户方面大获成功。如今FDD牌照的正式发放也让联通再次加快了步伐。在网络方面,中国联通的2G网络和中国移动相同采用了GPRS以及EDGE网络,3G网络制式则为WCDMA,而在4G方面采用TD-LTE/FDD-LTE混合组网的双4G组合。

  中国电信

中国电信在三家运营商中一直位置略有尴尬、不愠不火,但从绝对用户数来看仍不可小觑,与联通一起获得的FDD牌照也让中电信占据了一定优势。在网络方面,中国电信的2G网络使用的是CDMA1X网络,而3G网络使用的则是CDMA2000,4G网络同联通一样,都是TD-LTE、FDD-LTE混合组网,以FDD-LTE为主。

简单点说,就是因为运营商的“模”不同,才造成阉割的现状!

 为啥在2G时代手机不被阉割?

因为在在2G时代标准差异不算明显,移动和联通都在发展GSM,中国电信期初根本就不做移动网,所以2G网络制式标准问题几乎不需要用户担心。3G时代,标准的多样化就给用户和运营商造成了比较大的麻烦,当时三大运营商各持标准,群雄割据,中移动运营的是我国自主研制的TD-SCDMA,中联通运营国际通行的WCDMA,中电信则为CDMA2000。

不同制式间的差异很大,互不兼容,互相阉割。阉割的结果就是要换运营商基本也就意味着要换手机了,用户选择运营商以及未来的转网都需要花费更大的成本。

  二、什么是频?

网络制式的频率,指的是每种网络频段的不同,国家都划分了几个不同的频段,让他们运行在不同的频段上,互相不干扰。通俗点讲,就像收音机一样,调不同的频率就是不同的台。

手机网络就像不同频段的收音机一样,运行不同的频段上。下面是2G、3G、4G所支持的不同频段。具体为:

 1、2G网络

GSM850/900/1800/1900。

 2、3G网络(WCDMA/TD)

WCDMA2100MHz/1900MHz/850MHz(中国联通3G);

TD-SCDMA1880-1920MHz/2010-2025MHz(中国移动3G);

CDMA20001920-1935MHz/2110-2125MHz(中国电信3G)。

  3、4G网络

TDD-LTE:1900MHz/2300MHz/2600MHz(中国移动4G);

LTEFDD:1800MHz/2600MHz(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4G)。

手机支持频率越多,支持的网络就更多,手机的漫游性就越好。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中国的4G手机,在中国运行在1900MHz这个频率上,当手机漫游到美国的时候,可能需要运行在2200MHz频率上,到法国又可能需要运行在1800MHz这个频率上。所以手机对多种频率的支持显得尤为重要。不然的话,如果中国手机出口到国外如果不支持当地的网络制式那就是个很大的问题了。简单点说:

频段阉割也是阉割的一种。

 4G时代还会被阉割吗?

答案是理论上可以不阉割,但是惯性还会割一刀。要知道以前模上割两刀,频段上割两刀!有进步,至少少挨三刀!因为,4G制式之间已不再存在巨大鸿沟,虽仍存LTE-TDD和LTE-FDD双工方式的不同差异,但这种差异相比3G时代已经小了很多,对用户而言几乎不构成选择疑惑或转网成本的增加。

这样以来,用一台兼容多种模式的4G手机就能通吃三大运营商网络。

 那么问题来了,阉割技术哪家强?

移动方面由于尚未获得FDD牌照,目前暂不提供全网通手机,所以目前实施的是规模定制,推出5模十频,专业术语很复杂,不懂的再看一遍上面的解释。

简单来说就是他的定制机只能使用移动的4G、3G网络,只能支持移动的频段,再简单说就是只能用移动的号,需要专机专卡。所以,中国移动的合约机目前实际只支持GSM、TD-SCDMA、TD-LTE三个制式,阉割了三刀。

联通合约机都是双4G全网通的,没阉割一刀。由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版本从硬件上区别不大,在实际使用中仍有略有区别,可能最多只阉割一刀。

看到这里,一定有人跳出来说:你小子又黑移动!我其实没说阉割就不好,这次去泰国,在便利店里看到好几个美女,漂亮的不得了!人家不也是好好地,美美的活着!

写这么多,其实就想问你一个问题:你想买一个被阉割的手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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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游戏玩家会这么疯狂?女孩纹身130个口袋妖怪[app开发]

  对于热爱掌机与手游的玩家而言,口袋妖怪系列游戏想必都不会陌生,在全球也有白金级销量的怪兽级游戏,其风靡程度不言而喻,而口袋妖怪作为日本国民级游戏也当之不愧,比卡丘、喷火龙、妙蛙种子、大舌头怪、火箭队等都令人印象深刻。

  近日就有一位真口袋妖怪狂热粉丝,是一名来自美国的女孩,名叫Alicia Thomas,她从小就喜欢口袋妖怪系列,所以将宠物小精灵全部纹在了身上,目前已经有了130个纹身还差21个就可以召唤神龙了。

  下面大家一起来感受她的杰作:

有几个游戏玩家会这么疯狂?女孩纹身130个口袋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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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大佬为《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点赞:重大利好[app开发]

今天央行将举行发布会,发布《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悬着的靴子终于要落地了,金评媒特采访多位业内大佬,谈对监管落地的期待和看法。

好贷网CEO李明顺表示:“我觉得P2P作为新兴的一个小微融资模式,借助互联网+本来可以发展得非常顺利,但是近来却被一些业内投机者和不坏好意者过度“消费”,逐渐偏离了本来的价值取向,一些好公司也不得不加入恶性竞争,劣币驱逐良币,让行业风险累积。现在阶段相关监管部门出台行业准入机制,有利于提高P2P和互联网金融的长期健康发展。”

翼龙贷CEO王思聪认为:“这个监管条例应该还没有落地,它只是一个指导意见。至少就是说互联网金融P2P还是有这么一个合法的一个意见稿了,我觉得这是对整个行业的一个利好,不应该是坏,但是这个政府有可能也看不明白,到底P2P怎么去监管,我觉得可能也是为下一步监管埋下伏笔吧。我了解到的信息是,这个监管等于是退了一步,让央行作为一个意见的一个指导,一个指导的意见稿,这个东西我觉得可能是政府也考虑的方方面面吧,如果现在出台这个监管政策。可能会对市场不好,这样的话那以退为进,也许对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好事儿啊,但是我也看到,就有很多的一些专家学者对于这次股市这个大跌暴跌,还是怪罪于互联网金融和配资。互联网金融毕竟是政府总理提出来的互联网+。那么从监管来讲一刀切,或是监管的要死了。对行业没有好处,所以说我觉得用一个指导意见,应该是最高明的。如果没有什么问题的话,他可能下一步大方向会出一些监管条例或者是牌照,都有可能。”

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说到:“欣闻央行将发布《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一名老兵,将以实际行动支持,主动规范,合规发展,为行业做出榜样。”

玖富CEO孙雷对监管条例的出台很期待,他认为条例的出台不仅P2P将被准确定位定性,创新监管框架和细则的出台,备案机制的公布,都是得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更好的对接资本市场,同时这也意味着未来官方行业协会将成立,来鼓励行业信息共享和披露机制。孙雷预计监管意见还是比较宏观粗放,而更重要的是银监细则何时出台,如准入门槛备案规则、对哪些一些不能做的最好能明确、监管意见出台后央行征信是否能接p2p?或有时间预期? 孙雷认为监管意见将鼓励创新精神,给市场调整留下空间,用类金融机构的管理方法,对互联网金融是没有意义的。值得关注的是出台监管意见后对符合或不符合意见的企业如何行动?玖富提前注册资本增资到2亿人民币,备战监管备案,最近开鑫贷也宣布即将增资到2亿,人人贷去年也增到1亿,上亿的5家左右。这个央行意见之前六月已得知走完程序了。最期待银监细则。细则一出,备案通过的企业,就落地为安了。”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从行业协会的角度谈到:“我们其实作为地方协会的话,非常期盼这个央行的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能够出台,这个意见出台呢,我觉得是我们整个行业期盼已久的。在没有出台之前,行业这个监管、门槛实际上不明确的,给行业发展也带来一些不确定性。那么行业指导意见出来之后,我觉得这个行业发展会更加透明,更加规范。然后市场也不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我相信这个行业会变得更加令人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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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解读央行指导意见:90%的P2P面临关门或转型?[app开发]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此,各家互联网金融机构管理层从各个角度对这一《意见》进行解读,iMoney选择其中部分观点予以发布,以飨读者。

 积木盒子创始人、CEO董骏:期待分业具体监管办法也能尽快出台

积木盒子创始人、CEO董骏表示:周末迎来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第一次从中央政策的角度肯定了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创新,并系统勾勒了行政服务、税收、法律等基础构架层面的支持与鼓励举措。从实务方面,对于当前逐渐成型的几类创新模式,如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等,都提出了务实的指导,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于行业调研做足了功课。并且,在资金托管、信息披露及安全等方面,都明确了操作底线和业务边界。我们也期待监管部门对于分业的具体监管办法也能尽快出台,从宏观到微观都能制定明确的标准,从而更好地规范行业的运作。

  银客网副总裁李飞:需要很多细节工作的推进

对于《指导意见》银客网副总裁李飞表示,互联网金融是中国信息化浪潮对传统金融的改革推进,满足历史发展需要,与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相匹配,从指导意见中可以看出,国家从法规上正式确认了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地位,并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及细分领域的发展给出了关键性指导方向,这将有助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更加快速的发展,目标更加明确,关键性业务也有了明确定义与要求。李飞指出,互联网金融具备金融与互联网双重属性,《指导意见》的出台与预期相差不大,即保留了对互联网创新发展的包容空间,又在红线上做了明确要求,但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指导意见》出台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是一个好的开始,如何深入贯彻指导意见,还需要很多细节工作的推进。

  开鑫贷周治翰:意见严格明确资金存管方是银行机构

这里面有两个值得重点关注的:第一个亮点,就是对于出借人的界定。因为原来一般认为自然人作为出借人,但是,这里面用的是“个体”的概念,所以说没有禁止企业作为出借人,这条至少目前是放了口子。  第二个,在答记者问部分的第二条中,对于资金的存管方,明确除非另有规定以外,一定需要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进行资金存管。这个可能是比较严格的要求。

  人人聚财创始人许建文:会有90%的平台面临关门或者转型

1、此次为监管框架性指导意见,将有效推动所有行业从业者的自律和规范性。而存在虚假交易、诈骗、自融等平台将面临比较大的压力,行业将会面临大的洗牌,很多小平台,不规范运作的平台将会关停、倒闭。等到银监会的具体监管细则落地时,行业将有很多公司倒闭,我判断会有90%的平台面临关门或者转型;

2、意见在信息安全、公开披露、投资者教育等都提出了框架性的指导办法。相关部委的配套支持也意味着政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积极构建基础设施。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会有效规范行业发展,让规范运作、经营突出的公司能发展起来,为小微金融和普惠金融贡献更多力量;

3、此次意见将P2P明确定性为信息中介,不能为信用中介,不能提供增信服务,意味着P2P平台不能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职责,以后可能会禁用保本保息的宣传词。但没有明确是否可以由第三方提供担保。

4、意见明确了银行作为第三方存管的主体地位,也就意味着第三方支付在P2P托管中丧失资格。但指导意见用的是存管而非托管,存在一种可能即为银行在P2P发展中万一出现问题撇清一定的责任。

5、意见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依托互联网,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这不会对P2P形成压力。因为本身目标客户定位不同,不存在直接竞争。银行定位在大企业和项目,P2P平台定位小微,没有交叉。

  邦帮堂董事长寇权:促使P2P网贷快速走上正轨

在指导意见出台后,邦帮堂董事长寇权表示,此次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全行业监管做出了框架式规定,与此前国家大力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思路高度一致,是一个鼓励创新、适度监管、强调自律的较为“宽松”的政策。该政策将极大地推进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贷快速走上正轨,政策靴子落地,互联网金融再也不是监管空白。

对于此次政策的出台,业界有过诸多猜测,而在此次指导意见中,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国家对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完善社会融资体系,鼓励金融创新发展的坚定思路。P2P网贷在中国发展至今,已初具规模,但金融风险也逐步升级,相信政策出台后能够促进行业规范,广大企业和从业者也将有法可依,同时也为P2P网贷行业“正名”。

此前各界对监管的观点不一,但呼吁“适度监管”的声音占据主流,此前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对于这一主张的认可并采纳。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网贷,作为一种新兴行业,必然存在经验不足、问题频出的情况,此时若对其进行强力约束,有可能适得其反,因此指导意见的出台可以说是让整个行业悬着的心来了次“软着陆”。

  道口贷合伙人安克伟:对p2p平台透明度要求提升

7月18日上午,由十部委联手制定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导意见》终于在千呼万唤中出台,监管部门对于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态度,尤其是监管责任、监管原则的明确,算是行业的一大利好。

总结来看,“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基调,明确了监管层对于行业发展的鼓励态度,而同时也明确了其作为金融行业监管的必要性,对于传统金融领域的一些监控要求,同样适用于该行业。当然,健康发展为最终目的。

在基调上,意见明确了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也是想通过全方位的支持,发展出多层次多格局的互联网金融市场,核心就在于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更好的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在意见中,提出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在鼓励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合作方面,相信主要是指银行与p2p平台的资金存管合作,未来,由银行为p2p平台提供第三方资金托管将是大势所趋,除了民生银行外,将会有越来越多的银行加入进来,并且步伐会加快。

而鼓励小微金融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主要是小额贷款公司等与p2p平台的进一步合作,一直以来,整个民间借贷的线上化已经成为大趋势,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以小贷公司、担保公司获取借款项目的p2p模式仍然会属于主流,而其它如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道口贷)、融资租赁等获取资产模式是为补充。

同时,通过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互联网证券、互联网保险、互联网基金、互联网期货等线上销售渠道的有望进一步拓宽。

另外,意见中明确支持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主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上市成为可能。这里面将不仅仅是蚂蚁金服、融360等此前证监会发出明确邀请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更多我们会看到p2p平台在新三板的亮相,p2p平台登陆新三板,或者从区域股权市场往新三板市场转移,都会成为现实。

但对于p2p平台而言,还暂时与主板市场无缘,借壳等形式登陆创业板的可能性估计还比较低,这都有待监管细则的进一步落地。

意见中提出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由于小微金融服务的特点,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尤其是p2p行业,虽然平台众多竞争激烈,但互联网行业的“二八定律”,并不见的适用于这里,金融行业不会是“赢家通吃,大者通吃”的领域,区域的、垂直的、足够有行业纵深的平台,都可以活下去。

而征信平台的建设则意义重大,这是整个互联网金融能够健康发展的基础,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将会进一步加速和开放,但整个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浩大,还需时日。

在监管责任上,意见明确了网络借贷由银监会监管,这早已是业内共识,同时意见也明确了p2p平台的信息中介性质,要求不得特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同时降低客户融资成本。个人判断,这将意味着资金池模式,以及一些理财端的增信方式受限。

预计未来,行业将从理财端的创新转向借款端的创新。长期以来,整个p2p行业的创新主要集中在理财端的创新,大部分平台比拼的是产品包装能力、营销获客能力以及渠道的搭建能力,而未来在资产端,也就是借款项目的创新上将变得更为重要,优质资产的获取能力、风控能力将成为关键。当然,这也是经济处于下行,坏账率上升趋势下的必然之路。

对于p2p平台而言,意见也对备案制、第三方资金存管、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对平台透明度的要求进一步提升,这里尤其重要的是资金流向的透明度,比如不能光看投资人收益,而看不到企业借款成本。

个人总结来看,对于p2p平台的的要求可为“备案制、透明化、资金托管、投资者教育”四大核心点,至于具体的要求,还有待监管细则的进一步出台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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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势控制很黑科技吗?来看看Facebook、谷歌、微软、三星们是怎么玩的[app开发]

   7月16日,据国外媒体报道,Facebook周四同意收购以色列手势控制技术公司Pebbles Ltd。据知情人士称,Facebook为此项收购付出约6000万美元。而Pebbles已将其手势控制技术整合到Facebook旗下的Oculus VR开发的虚拟现实头盔中。

   据闻,以往的VR手势控制技术,玩家在使用中无法看到自己的身体,而Pebbles的创新在于,它可以在VR场景中显示玩家人物的服饰、伤疤和手持物件等等。

   事实上,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手势控制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已算不得黑科技。今年年初发售的国行版MotoX甚至更早的三星S4,已经让国内的搞机爱好者体验到了手势控制的奇妙。而在微软早前推出的Xbox体感周边外设Kinect中,也运用了包括手势控制在内的体感控制技术。

   但是对于时常与前沿科技脱节的国内用户来说,手势控制还是有些黑科技的色彩。所以,我们不妨看看国外大公司是如何玩转这项技术的,给自己补补课。

手势控制很黑科技吗?来看看Facebook、谷歌、微软、三星们是怎么玩的

  谷歌:摆个手势,拍张靓照

   谷歌不久前公布了他们将应用在下一代谷歌眼镜中的新专利――手势拍照。

   你只需要摆出类似相框的手势,谷歌眼镜就能自动识别,并依据不同手势拍出结构不同的照片。比如,当你将两手竖直并列,拍出的照片就会是一张垂直人体照。而当你将手指扣成环时,就会拍出圆形相框的效果。

手势控制很黑科技吗?来看看Facebook、谷歌、微软、三星们是怎么玩的

手势控制很黑科技吗?来看看Facebook、谷歌、微软、三星们是怎么玩的

手势控制很黑科技吗?来看看Facebook、谷歌、微软、三星们是怎么玩的

   谷歌这项技术,可能成为自拍界一项革命性的技术创新。试想,当你站在拥挤的人潮中,腾不出手举起你的自拍神器,留下清晨最美好的瞬间,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事。有了谷歌眼镜,有了手势控制,你再也不用为此烦恼。

   当然,首先,它要有一个走在街上不会被人嘲笑的外形。

   微软:教你玩游戏的新姿势

   微软的体感外设Kinect早在2010年就已正式发布,如今在国内无论是开发者还是用户数量均已形成一定规模。据虎嗅了解,Kinect开发者普遍认为Kinect二代的体感交互技术要远胜一代,并且其使用领域业已从游戏向其他领域广泛延伸,如医疗健康等。

   那么,回到手势操作的话题。其实对于国内用户而言,无论Kinect的技术有多高大上,它最终被应用得最广泛的地方还是玩游戏。Kinect自问世以来,就有同时推出配套Xbox游戏的惯例。如“KinectSports”、“KinectAdventures”、“KinectJoyRide”等,也有不少出色的第三方游戏作品,如“DanceCentral”、“YourShapeFitnessEvolved”等。

   在这些游戏中,你可以通过手势控制来完成动作和指令,再也不用把自己捆在手柄上和那些干巴巴的按键怄气啦。

手势控制很黑科技吗?来看看Facebook、谷歌、微软、三星们是怎么玩的

   在微软最新推出的跨时代VR设备HoloLens中,我们同样能感受到体感交互、手势控制带来的感官刺激。比如,当你带着HoloLens玩Minecraft时,只需动动手指,就可创造建筑,改变世界。这才是货真价实的上帝视角啊。

手势控制很黑科技吗?来看看Facebook、谷歌、微软、三星们是怎么玩的

   那些大牌手机厂商是怎么玩手势控制的

   正如本文开篇所言,如今,我们已经能够在不少手机上体验到手势控制技术。

   2013年上市的三星GALAXY S4中就已经加入手势操作的功能,支持用户通过手势在照片和浏览器等场景中可以不用触屏,仅靠手势挥动实现窗口移动,或者在来电页面通过手势完成接听和挂断。

手势控制很黑科技吗?来看看Facebook、谷歌、微软、三星们是怎么玩的

   而今年年初发布的国行版MotoX的手势控制技术在延续了三星的部分功能之外,还加入了挥手显示时间屏的功能。

手势控制很黑科技吗?来看看Facebook、谷歌、微软、三星们是怎么玩的

   手势控制技术正潜移默化地融入到我们的生活中,从手机到VR,它的使用范围逐渐覆盖到智能生活的方方面面。或许在不久的将来,非触摸将成为一种生活常态。它使我们与数码产品的距离越来越远,而与生活的距离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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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年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超9亿 4G用户半年增长100%[app开发]

近日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公布《2015年6月份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15年6月,电信业务收入完成976.2亿元,1-6月,电信业务总量完成10620.2亿元,同比增长23.2%,比1-5月同比增速提高0.7个百分点,呈现加速增长态势。电信业务收入完成5713.7亿元,按可比口径测算同比增长2.3%,比1-5月同比增速回落0.5个百分点。 移动互联网用户达9.05亿户 数据显示,1-6月,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净增超过2900万户,总数规模达到9.05亿户,同比增长5.1%。6月当月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达3.2亿G,创历史新高。1-6月累计达16.8亿G,同比增长93.6%,比1-5月同比增速提升1.9个百分点。月户均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达到321.5M,同比增长83.7%,比上年末提高了116M。 移动互联网用户突破9亿户,IPTV用户超过3800万户。1-6月,移动互联网用户总数净增超过2900万户,总数规模达到9.05亿户,同比增长5.1%。在4G用户爆发式增长、流量资费下降带动下,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数再创新高,总数8.6亿户,对移动电话用户的渗透率达66.6%,比上年同期提升1.3个百分点。无线上网卡用户规模维持在1600万左右,同比增长5.1%。“三网融合”业务稳步推进,IPTV用户净增522.1万户,总数达到3885.8万户。

2015年上半年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超9亿 4G用户半年增长100% 2014-2015年6月手机上网用户和对移动电话用户渗透率情况

  4G用户继续高速增长 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6月,4G用户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净增超过2400万,总数达到2.25亿户,4G用户较上年末增加了1.3亿户,增长超过100%。8Mbps及以上宽带用户突破1.1亿户,光接入用户占比达43.5%。

2015年上半年中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超9亿 4G用户半年增长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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