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促电影发展 繁荣后有泡沫

“互联网+”给中国电影市场带来了大量的速食产品,但这种产业模式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

昨日,上海电影节举办了主题为“电影新常态:互联网+与产业升级”的论坛。阿里数娱总裁刘春宁、光线传媒总裁王长田、博纳影业总裁于冬、游族网络董事长林奇、儒意影业总裁柯利明等业内大佬出席,对互联网+电影的现状和未来进行探讨。

 “互联网+”助推 繁荣背后有泡沫

昨日的论坛上,几位大佬毫不讳言“互联网+”带来的积极影响,中国电影产业加速了由单纯的票房依靠型初级模式向构建版权新生态的大电影产业的演进。

于冬认为,从众筹融资开始,到粉丝经济流量的导入,再到在线的销售,互联网+把整个生态系统建立起来了。但很多的电影投资商投机去拍短视频,或者是去拍粉丝效应的逐利影视作品,造成的结果就是整个中国电影的工业水平下降或者停滞,没有人再去拍大片,没有人再组织强大的电影内容,去迎战好莱坞电影。

“我们现在看到粉丝电影已经到了一定的极限,在院线市场上面,六个亿是个门槛,想迈过去很难。但是美国大片一来,轻松十几个亿。”于冬表示,“你会突然发现中国真正的商业大片或者工业规格的电影非常稀缺,每家公司可能仅有一两部。我们靠小鲜肉、粉丝经济迎战美国好莱坞巨制,绝对会使我们处于劣势。”

利用互联网优势 好内容永远是王道

如何做才能打破这个魔咒?几位大佬认为还是要从内容上入手。

“互联网只是提高了我们的效率,提高了我们感知消费者的渠道。但有一点是永久不变的,电影作为一个产品,内容创新的艺术灵感和对人心灵的把握、情感的把握,这是互联网代替不了的。”刘春宁表示,不管互联网怎么变,好作品、好内容永远是王道。没有优秀的电影公司,没有这些好的作品、好的制作团队、好的导演、演员、制片人,好的艺术创作,这个互联网+就是空架子。

于冬也认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为内容服务,IP不是剧本,IP是创意的原始材料,要转化成剧本,需要创意人才。希望互联网+带给这个产业的升级,除了资本之外,还更多助力整个生态系统,建立起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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