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圈说到电影就抱IP大腿,真的是够了!

贵圈说到电影就抱IP大腿,真的是够了!

  IP当下不是一般的热,除了被互联网公司热捧外,也在令传统电影人“尴尬”。譬如暑期档上映的《我是路人甲》的导演尔冬升,“不要问我IP,也不要问我电商,那些是老板跟发行商的事,那个不是我的行当。”

IP与互联网思维紧紧关联,在互联网+的大时代背景下,无论是互联网电影人还是传统电影业的生意人们,都似乎将IP奉为圭臬,大有把IP打造成新时代的产业圣经之势。

但有些吊诡的是,在此岸方兴未艾、如火如荼的IP热,却在既是互联网诞生地,又是电影产业圣地的彼岸美国不见任何风浪――一方面基于版权的价值衍生和全产业链开发的商业模式,好莱坞早已成熟到融入血液,另一方面IP所指向的产品开发模式不过是好莱坞“高概念电影”的新瓶装旧酒。

  IP就是“高概念”:一句话就能让你嗨的电影

何为“高概念”(hIgh concePt)?通常是指具有视觉形象的吸引力、充分的市场商机、简单扼要的情节主轴与剧情铺陈,以求大多数观众理解与接受的电影。

通俗地说,就是必须一句话(concept)就能让你嗨(high)的电影。

高概念电影必须由著名导演执导或明星主演,甚至两者兼备;其次,高概念电影的故事情节相对简单,可以用一句话简明概括;第三,高概念电影应该可以跟先前流行的文艺作品形成一种“互文”的关系,即在原先的某种知名载体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新的电影作品,如常见的小说改编电影、漫画改编电影、续集电影等方式。

――维基百科

是不是跟当下正当红的IP的那套商业逻辑异曲同工啊?《小时代》系列、《何以笙箫默》、《寻龙诀》、《滚蛋吧!肿瘤君》等热门IP电影个个都有大明星领衔,剧情简单到一句话足以说明,譬如《小时代》:拜金闺蜜们的爱恨情仇,《何以笙箫默》:男版玛丽苏,至于“互文”这些IP电影个个都是曾经、现在都畅销的小说、漫画一一是不是几乎严丝合缝地契合高概念电影?

因此,坦白说,IP电影作为一种产品开发策略,并不具备创造性,要知道“高概念”在上个世纪的70年代就已经在好莱坞成为金科玉律。

  “高概念”早期为何水土不服?如今为何摇身一变成IP后风生水起?

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由于缺少资金向电影公司购买电影作为电视节目播出,美国广播公司电视节目主管巴里・迪勒(Barry Diller)决定由电视台自己出资找人来做片子,这些片子就是最早的电视电影。什么样的故事可以被拍摄成这些电视电影呢?巴里・迪勒认为他需要的是那些用30秒广告时长就可以表达清楚的故事,于是他批准了一批用一句话来售卖点子的项目,并大获成功。

而将高概念电影玩转得出神入化的最著名好莱坞商人莫过于前迪士尼CEO迈克尔・艾斯纳(Michael Eisner),他在加入迪士尼之前在派拉蒙担任创意总监,师从已迁任派拉蒙总裁的巴里・迪勒,两人凭借“高概念”这套开发策略在派拉蒙开创了一个时代。当艾斯纳加入迪士尼掌舵这艘当时正飘摇的好莱坞巨舰后,艾斯纳和搭档卡森伯格(现为梦工厂CEO)凭借对高概念电影开发的熟稔力挽狂澜地拯救了华特迪士尼。

2007年,清华大学教授尹鸿即在《高概念电影模式及其商业启示》一文里介绍过艾斯纳提出的“高概念”产品开发模式。但七年前的“发现”并没有能够被传统电影人――包括生意人很好地采纳并实践,很大程度上因为当时的中国电影人一直以来对电影心生敬畏而在“高概念”的实践上无法大刀阔斧。

“高概念”毕竟是一套生意层面的商品包装策略,对于普遍追求作品内涵与艺术创新价值的“老一辈”电影人而言,无论是产业车轮的隆隆巨响还是投资人的强硬粗暴都不能完全让他们“屈服”。

譬如张艺谋,不论是周润发、巩俐、周杰伦拱起的《满城尽带黄金甲》,还是小沈阳、孙红雷、闫妮合力的《三枪拍案惊奇》,再到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克里斯蒂安・贝尔领衔的《金陵十三钗》和去年陈道明、巩俐联袂的《归来》,看上去似乎契合高概念,但实际上三部影片的原著(《哈姆雷特》《血迷宫》《金陵十三钗》《陆犯焉识》)都是剧情曲折、较为繁复又内涵深刻或意境悠远的作品――绝不是高概念所对应的“故事情节相对简单,可以用一句话简明概括”。再譬如陈凯歌,《梅兰芳》《赵氏孤儿》《搜索》以及当下正上映的《道士下山》,亦复如是。

放不下的“作者”架子看上去是阻碍“高概念”成为上一个十年电影生产宝典的根本原因。传统电影人和互联网电影人一起迈入到了如今的互联网+电影的时代,互联网电影人就像是冲进瓷器店里的大象,无视既有的“神圣”规则,不仅破坏,还在建立某种新的规则或是秩序――《小时代》堪称“典范”,令观众/粉丝目眩神迷,令传统电影人们理解不能甚至开始怀疑人生。

与前辈电影人相比,这群野蛮人在基因上与美国人的实用主义相通,又基于对于电影的“无知无畏”,反倒无师自通地掌握了好莱坞的“高概念”精髓――互联网电影人把一个旧词IP(版权)包装成了具有时代新概念的新词。在互联网思维这轮思想狂潮的推动下,IP竟已成电影产业的主流新思维。

打通IP与高概念电影这两个商业工具的内涵之后,你就能清晰地看到IP不过是一套商业包装的策略罢了――那些非要高价收购囤积网络小说的电影公司,只能说还没有真的领会IP/高概念的真谛,买小说版权电影史百余年来一直都有,此时追涨,将来恐怕只能是“自己买的IP,跪着也要把它拍掉”。

因此,基于就产品包装策略的理解而言,对于近两年多少有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以歌曲IP开发电影的趋势也就不难理解了――从去年的《同桌的你》到当下即将上映的《栀子花开》,再到已在开拍的《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尽管完全跳脱了传统意义上基于文学改编电影的传统模式,但金曲IP首先是足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也包括他们的创作人(老狼、何炅、高晓松);其次是代表的影片类型(青春片)――类型片的意义就在于“故事情节相对简单,可以用一句话简明概括”,并建立观众在观影前的基本预期。

事实上不仅仅是这些青春片,还有所有上文提及的IP类国产电影在剧情、内涵、意境方面与张艺谋、陈凯歌的作品相比简直可以说是苍白――但,so what?再者,金曲IP的改编一定是与明星导演或演员紧密相关,林更新(《同桌的你》)、李易峰(《栀子花开》)、陈晓(《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个个都是主打90后的小鲜肉。

而IP电影,从策划之初即能通过一句话的“高概念”开始预售。这是很多好莱坞制作的非奇观大片/剧情片能够在影片策划之初即在全球预售的原因所在,而在国内,知名IP卖出天价的原因也同样源自于此。坊间传闻,《栀子花开》在策划之初以片名+何炅即成功在VC那里兜售成功,并被寄予票房四亿以上的“估值”。

基于正确的模式(“高概念”),配上高效的营销工具组合(传统媒体+新媒体),最重要的是Money Talks(金钱万能),IP作为新时代的一套电影产品圣经也就顺势而为地登堂入室,并几乎要统治中国的电影世界了。

  商业包装策略并不意味着艺术家们一定需要节操尽失

不管是IP,还是高概念,都只不过是一种商业包装策略,就像酒香还怕巷子深,卖相是包装,但内在仍要有品质――对于自信于是艺术创作者的那些导演们而言,妥协不代表放弃,尊重商业包装策略的规律性是名利双收的前提,毕竟不是每个导演都一定有下一次的拍片机会,也不是每一个大导演能够永远受到舆论和票房的持续青睐。要想职业生涯延续,要想青史留名,顺势而为并坚守品质也算是一种职业素养吧。

IP/高概念与艺术品质的追求并存有多难?虎嗅君不是导演自然很难感同身受,但总有些人能够骄傲地在这条钢丝绳上游走。譬如斯皮尔伯格,《大白鲨》《夺宝奇兵》系列以及《侏罗纪公园》等商业大作展现了其对于高概念电影可谓是出神入化的娴熟,而《辛德勒的名单》《拯救大兵瑞恩》则令其享有两座奥斯卡奖杯而在电影史上永垂不朽。

诚然,美国的产业环境和舆论环境都与我国颇有不同。或者再看王家卫,《一代宗师》基本上已是一部其走出小众趣味迎合大众审美的作品,民国范儿的武侠片,以动作奇观取观众的感官刺激,以剧本、美术、摄影构建的视听语言取观众的心灵体验。

此番张艺谋携《长城》而来,将“高概念”牢牢咬住,除了中美组合的超强卡司之外,“打怪兽”就是目前对影片剧情最明确的宣传――确定的类型、题材以及观影预期。或许这次,好莱坞+互联网电影公司的组合可以找到国师在IP时代的成功钥匙。

市场上大量苍白的IP电影固然令人担忧,但艺术家们找不到与当代观众对话的方式并引导观众提高审美则更令人焦虑,前者的存在不过是历史曲折前进的表现,但后者的疲弱则会令前进失去动力。

放下,才能拿起――不必节操尽失,但也需吐故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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